第214章
逸风走到车门边,再发动汽车,拉开车门,车内空无一人。逸风吓出一身冷汗,急忙钻进汽车。这次引擎没有关闭,逸风不管射灯,拔掉射灯线,开车跑路。
逸风开车上高速,一直到了服务区才停下来。刚下车,服务区的警察迎了上去。原来警察发现他汽车的后座两扇窗户上有血迹。血迹是一个手印,左右各一个。
12个小时之后,警方得到了结论,血手印的指纹属于诺兰已故的汽车餐厅女老板所有。女老板在45岁时离开了诺兰到伦敦居住与工作。在十年前,55岁的她因病去世。女老板是土生土长诺兰人,也是最后一批离开小镇的诺兰人。据女老板儿子说明,女老板刚到伦敦居住时,每逢节假日都会独自开车回诺兰。根据女老板的遗嘱,女老板火化之后,其儿子将其骨灰撒在了汽车餐厅的周围。
女老板和汽车餐厅的故事这里就不提了。血迹是女老板的吗?不知道,因为女老板已经没有近亲的亲人,她终身未嫁,儿子是一名养子。经过警方的调查,他们认为是逸风恶作剧,为了吸引关注和流量,盗取警方资料库中的女老板指纹,编造了故事。
警方之所以这么认定有几个理由,第一个理由:逸风刚开始说自己鬼使神差想去看看,但后来承认自己是专程去餐厅,原因是有人通过站短和逸风打赌200英镑。站短记录还留在网页中。第二个理由,发出情侣鬼故事,发出打赌200英镑的网站短信,是逸风家的电脑。已经不能用骇客来解释,逸风家的电脑日记中记录了逸风编撰故事,自己注册小号给逸风大号发站短的信息。
唯一的解释:有人潜入逸风家编故事和发站短。
理由是什么?逸风是条一穷二白的单身狗,没有祖产,没有家产,没有容颜,没有身高,没有工作,没有女朋友。整天窝在家里上网。
警察告诉逸风,如果承认,只是一个恶作剧,鉴于逸风之前没有案底,不会太大问题。如果逸风不承认,那就是妨碍公务罪。逸风不承认是恶作剧,dna报告出来,血手印的血迹是逸风本人所有,内含有抗凝血剂。推测是逸风自己抽血制造血手印。
由于逸风不承认,这个案件已经转送地方检察官,进入诉讼程序。在提交给检察官之前,警方也对餐厅进行了调查,但并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
汽车餐厅(下)
锤石第一次参与见鬼活动,在车内颇为兴奋,在波比介绍汽车餐厅见鬼事件后,忍不住不停的提出自己的观点:“传统犯罪的目的基本上是利益,我认为应该就是逸风自己恶作剧。别人不存在诬陷逸风的可能与必要,逸风很大有炒作自己的嫌疑。他现在不承认的目的就是为了法庭,在法庭上将自己见鬼一事公之于众,引发轰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