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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

 

靠着这样的嫁妆,她认为丽琪会有她姐姐范尼的运气——莱兹华斯太太一直认为范尼能嫁给杰克真的是运气很好,不然一个没有嫁妆的女孩儿,想要找到一个年收入数百镑,且未来很被看好的丈夫,那可太难了!

这样的运气很难再来一次,不过若是丽琪有一笔1000镑的嫁妆,就可以抵消部分运气因素了。

当然,这很难,真的很难。以丽琪如今写作的势头,到她23、4岁的时候,攒下几百镑倒是不难,反而是家里攒出几百镑,难度极大!毕竟丽琪的钱要用来攒嫁妆,就算她上交一部分给莱兹华斯太太做家用,莱兹华斯太太也是单独替她存着的。

而家里的收入,也就是诺博的薪水,那是要负担家里开支的!他刚刚入职那两三年,家里根本谈不到攒钱,就连普通日用也很拮据。也就是这两年,每年大致能有二三十镑的结余了。

家里现在的存款有60多镑,诺博的薪水每年都在涨,今后存钱应该越来越容易,但要在丽琪23、4岁前存下几百镑,基本还是没可能的…除非再来一次当初的好事儿,就是诺博持有5镑的股票,一年后大涨的那件事儿。

再不然,就是诺博忽然被提拔为高级职员了!成为高级职员后,立刻就能增加100镑的年薪,而且还有资格拿奖金。一旦诺博成为高级职员,现在的烦恼都不会是烦恼——而且这还不是空想,诺博连续数年都是优秀职员,唯一的劣势是入职年限不够,资历太浅。

如果年轻的职员中有人能被提拔为高级职员,那就是诺博了!

丽琪可不知道母亲的脑袋里转过了这么多的计划,她眼下正饶有兴致地看着货架上的皇冠粉底,决定要买一盒。

“杰克不是说皇冠粉底有可能让你的脸红肿吗?难道你要试试运气?”诺博注意到妹妹拿了一盒皇冠粉底结账,提醒了她一句:“再等等,杰克就会送你一两盒可丽粉底了,呵呵,他应该能拿到内部员工价,会便宜很多。”

“哦,那是以后的事儿,我现在就想试试新式粉底是什么样的。”相比起自己的哥哥姐姐,丽琪是一个讲究‘及时行乐’的女孩儿。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只要自己能负担,她就是现在就要…至于说‘延迟满足’,那和她有什么关系?

这样说着,丽琪还想了一个像样的理由说服哥哥:“而且后天有一场舞会,‘可丽粉底’无论如何也赶不上了!我也只能买一盒皇冠粉底了。”

皇冠粉底卖的也是粉底芯,盒装的要加价!因为丽琪想的是今后还要用可丽粉底的,当下只是见识见识新式粉底而已,所以并没有买更贵的盒装粉底。而是买了一个粉底芯,和半便士一片的粉底海绵片就算了。

回家之后,并没有等到后天的舞会,晚上她就摆弄起了那盒粉底。试着给自己上妆——丽琪是会化妆的,不过就如同和礼兰大多数女性一样,白天她从不化妆,只有晚上赴一些舞会和晚宴才会化妆。

此时化妆也比较简单,无论是抹底妆,还是上胭脂,手法都称得上大开大合,所以说她会化妆,真是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她在用皇冠粉底的第一下,用海绵片将粉末涂擦在脸上时,她就感受到了和过去散粉的不同,附着力、光泽度、细腻感,都完全不一样,可以和那些含铅粉的粉底相比了!当然,如果要和纯粹的醋铅粉相比,肯定还是比不上的。

要知道,哪怕是薇薇安上辈子那会儿,还是有无良商家,会在生产的化妆品中使用铅粉,谁让铅粉便宜又效果好呢——这也就是说,铅粉即使是在现代化妆品中,也是有竞争力的!

虽说有竞争力的前提是,加了铅粉的化妆品也是按照现代化妆品的配方、生产方式做的,不是说古代的铅粉面对现代化妆品,单从效果来说有竞争力。

不需要涂的特别厚,遮盖力已经很好了!和以往糊的厚厚的粉底完全不一样…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丽琪又拿出了胭脂和眉笔,画了此时的‘全妆’——后天的舞会,她就以同样的妆容去了。

“是的,皇冠粉底也不错,但我更期待可丽粉底,毕竟那是女王也在使用的粉底…而且那是‘可丽’啊!可丽的产品从没让我失望过!”在舞会上,丽琪这样对朋友们说,朋友们也大体赞同。

不过也有人意外:“难道女王使用的不是皇冠粉底吗?”

显然,又是一个被皇冠粉底的宣传误导的。

“当然不是,‘可丽’才是王室供应商,不只是粉底,之前可丽生产制造的洗脸皂、牙膏、洗发皂、面霜,王室全都有固定采购呢!至于说粉底,‘可丽’的老板,正是因为向女王献上了好用又不含毒害物质的粉底,这才被封爵的。”

“当初这件事儿好多报纸都曾报道过。”

红粉世界156

皇冠粉底抢先一步,大受欢迎的时候,薇薇安和奥斯汀先生也在行动!

奥斯汀先生采纳了薇薇安的建议,决心调查一番为什么皇冠粉底的配方会和可丽粉底那么像!这事儿他自己很难出面,怕打草惊蛇…所谓专业的事就该交给专业的人,他找了几个靠谱的侦探来做这事儿。

这不是奥斯汀先生第一次找侦探了,过去‘可丽’告其他侵犯专利的商家时,也是要先收集证据的——等法院的人后知后觉去收集证据,那些商家早就自己动手清除曾经留下的‘小尾巴’了。

虽说‘凡走过,必留痕迹’,绝对无法完全清除干净。但话说回来,此时的侦察手段也相对落后,只要比较明显的那些清除掉了,剩下的能不能找出来,也就是看运气的事儿了。

“奥斯汀先生,您需要的资料都在这儿了,正如您所想的,杰克逊先生窃取了您的配方,但他窃取的渠道嘛…呃,您还是自己看吧。”大概是觉得有些难说,几个侦探互相看了一眼,都露出了一个苦笑,朝他摊了摊手。

薇薇安出于好奇,也和奥斯汀先生一起接待了这些‘侦探先生’。说实话,他们和薇薇安印象中的侦探完全不一样——大多数人印象中的侦探形象,都是由福尔摩斯定型的。披着斗篷外套、戴一顶猎鹿帽,手拿烟斗,眼神坚定而精明,身材高大……

而这几位真实的侦探,没有一位符合这一形象。如果不说他们是侦探,薇薇安会觉得他们就是大街上随处可见的普通职员。普通的黑色制服,一顶圆顶礼帽或者报童帽,一支手杖坚硬结实,此时城市中产阶级男性都是这样的。

他们也没有特别突出的面貌特征或者身体特征,看起来平平无奇,并不是特别厉害的样子。

但等他们离开后,奥斯汀先生却对薇薇安说:“可不要小看了他们,这座城市里发生的任何事,都逃不过他们的眼睛…其中打头的那个,琼斯先生,他在美林堡的黑暗世界里,是有着‘万事通’的外号的。”

“在做私家侦探前,他是‘铁锤帮’的军师,在铁锤帮覆灭之后,大多数帮派高层都被吊死了,稍好一些的也是送去监狱做苦工!以他们做苦工的年限来说,他们大概要在监狱里做到死了。可是琼斯先生却能毫发无损地从法院走出来,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知道很多事。而且他很聪明,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时候又该闭嘴!”

这样一说,薇薇安就觉得刚刚那个打头的、戴一顶报童帽,让人看不清楚眼神的中年男人非同一般了…感觉就是那种,人生经历可以拍成电影的人,全是故事。

“他知道很多事,而且精通情报交换,了解美林堡大多数的情报渠道…无论是风度翩翩的绅士记者,还是赌场里的荷官,再不然妓院里的打手,他通通都认识,而他们都将他引为知己。这样的人,做起私家侦探来真是如鱼得水!”

“所以说,他当初去做帮派军师真是浪费才华,现在才算找到适合自己的职业了。”

奥斯汀先生一边说着,一边拆开了用蜡密封的文件袋,倒出一沓调查报告来。薇薇安凑过去和他一起阅读…说实话,调查报告的详细程度让薇薇安吃惊。

这些侦探们,调查了杰克逊先生近半年的金钱动向,这个调查量可不小!杰克逊先生作为一个资本不小的商人,他的金钱往来是很多的。但这个调查方向确实非常好,因为他无论是从哪儿弄到配方的,都是要花钱的!

侦探们尽量弄清楚杰克逊先生账户上每一笔钱的去处,幸亏杰克逊先生的开销很大,基本上不怎么用零碎现金——家里的东西自然有杰克逊太太管,而且他们这样的体面人士,基本只去常去的店消费,这些账单大多不需要现付,都是每个月、每个季度,甚至每年才送账单到客人家里的。

最后比较让人在意的一笔资金去向,很快就显露出来了。

几个月前,杰克逊先生开了一张数额不小的支票,这张支票最终由一个仆人去兑换了。这个仆人的主子,正是女王的贴身侍从罗威尔先生。

之所以这笔钱很奇怪,是因为大多数资金去向,往往会有后续。资金去了,就应该有东西回来吧?这又不是风险未知的投资账户。

可是罗威尔先生并没有因为得到这笔钱,就给杰克逊先生什么回报,也不像是借钱——之后琼斯先生就决定主要调查罗威尔先生!

而当初不少人想要做可丽粉底的仿冒品,罗威尔先生也放出消息说自己这里有配方,这是留下过一些痕迹的!至此,琼斯先生的调查豁然开朗…随着调查的深入,他完全锁定罗威尔先生了,是罗威尔先生将配方泄露给了杰克逊先生。

再剩下一半的调查报告,都是为了固定证据,让奥斯汀先生起诉杰克逊先生时无懈可击。

“女王陛下的贴身侍从,他是怎么知道粉底的配方的?难道爸爸去年进宫演示制作粉底时,他也在场吗?”薇薇安很快想通了其中的可能。

奥斯汀先生回忆着当初在格林威治宫的事:“是的,当初房间里是有几个男侍从,而且调查报告里说,这位罗威尔先生还是去年轮值的首席侍从…理论上他是极有可能在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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