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电影出来,就够谭幼瑾受的,不用多此一举再戳她的痛处。
“你为什么一直不看我?是因为我长得太难看不符合你审美吗?”
谭幼瑾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好像一个小孩子争夺注意力一样,那意思大致等同一个小孩子说“我这么好看,你怎么就不看看我?”因为这孩子气的话,谭幼瑾暂时忽略了他是一个具有诱惑力的男人,抬头迎着他的目光打量他的眼睛鼻子嘴巴,像是审视一幅画。因为她的注视,于戡不再说话,谭幼瑾的目光落在他的耳朵上,他的耳垂有一点儿圆,这是他一张脸上唯一可能和孩子气挂钩的地方。不知为什么,谭幼瑾感觉他有点儿紧张,所有的五官好像都在迎接检查似的那么严阵以待。
“你可真会说玩笑话。”谭幼瑾笑道,“从小到大,有人说过你不好看吗?”
“就是心里这么想,谁会当着别人的面说出来?”于戡也笑,“反正我知道你不会。你喜欢或者讨厌好像都是一样的表情。”
太强烈的爱憎都是需要精力的,谭幼瑾深知自己精力有限,不愿浪费给别人。她猜于戡应该和她不同,爱和恨应该都是很热烈的。有热情也是一种天赋。
于戡突然说:“我去年去柏林,特意去看了菲利皮诺的那幅画,我当时有种直觉,你可能并不像你说的那样喜欢。”
这句话太突兀,谭幼瑾本来在吃东西,听到这句话抬起头,迎着于戡的目光问:“哪幅画?”她不记得她跟于戡提起过菲利皮诺·利皮,更不记得跟于戡说过自己喜欢他的画。
“你不记得了?”于戡不得不提醒她,“你跟我说过,以“丽达与天鹅”为母题的画,你最喜欢的是小利皮的这一幅。”为了看这幅画,他特意改签了机票。
谭幼瑾终于想起来了。她是说过,当时随口胡诌的,因为她记得在小利皮的画里,和天鹅在一起的女人穿了衣服,很难找到情欲的痕迹。剩下的那些画里,从米开朗基罗到布歇再到塞尚,丽达几乎都是不着一缕的,穿衣服的反倒罕见。
宙斯化为天鹅引诱美人丽达,像之前的许多次猎艳一样,这一次,宙斯又得手了。两千多年间,关于这主题的雕塑绘画太多,喜欢哪一个作品,多少能看出这人对情欲的态度。她其实更喜欢米开朗基罗的版本,天鹅的喙吻着女人的嘴,画里女人的肌肉线条很有力量,后来鲁本斯摹过的一版过于柔美了,因为柔美甚至显得羞涩,像是被勾引的深闺贵妇,显得要被动许多。这偏爱没什么难以启齿的,然而她撒了谎,说了一副她并怎么注意的画,为什么要撒谎呢?
菲利皮诺的画里,几乎看不见情欲的影子。天鹅甘心被女人用绳子套牢,陪自己的孩子玩乐,像一个普通家庭的丈夫父亲。完全背离了人设,像一个ooc的同人作品,或者把这副图解读成“丽达与天鹅”根本就是误读。
谭幼瑾忘记当时是怎样的一个心理,大概还是为人师的心理作祟,不想让学生把自己看得太透彻。然而,她随口这么一说,于戡能记到现在,还为此特地去看了那画。她这么把别人的随口一说当回事还是二十年前的事情,那时候于戡大概刚上幼儿园吧。她一会儿觉得他是一个具有诱惑力的男人,一会儿又觉得他幼稚。
“我没想到你还记得。”谭幼瑾自问,如果知道于戡这么重视她的话,当时会不会随口一说。然而直到现在,她也不能给出肯定的回复。
“我没那么善忘。”
谭幼瑾疑心于戡在讽刺她,然而他记忆力这么好,讽刺她记性差好像也有资格。
“我到现在还想不通,你为什么来参加这节目?”
谭幼瑾这次没隐瞒,很直截地说:“因为我想买房,这笔报酬恰好能帮到我。”
“所以在节目里和谁约会都无所谓,是吗?”
谭幼瑾没有回答,她以为她会对约会对象是谁无所谓,但现在她发现,她高估了自己。
“但我不一样,如果不是你,我根本就无法坚持下去。”
谭幼瑾觉得他说得可能是实话,他那么排斥演戏,谢绝了一切演戏的邀约,却在这个节目里一天到晚地表演。有一个定时炸弹,谭幼瑾一直忽视了,现在才替他想起来。
“你在节目里撒的谎,被你前女友看到了怎么办?”比如他说他一直仰慕她的那些话,他在认识她之后,交的女朋友,看到了,会怎么想?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接受自己的恋人在恋爱期间,喜欢别人。于戡的谎话太挑战人的忍受力。并不是所有的人对此都愿意一笑了之,万一有人气急在网上控诉他,可够他受的。
“我在认识你之后,就没有过女朋友,这点你大可为我放心。”遇到谭幼瑾之前有过交集的那个女孩子,恐怕现在都忘了他是谁。时间太短了,大概他在人家的记忆里已经淡得没有印象。最后没在一起当然是他的原因,他无法告诉女孩儿他一直称作姑姑的人是他的母亲,但他也无法彻底撒谎。
谭幼瑾怀疑自己听错了。
于戡难得在谭幼瑾脸上看见一点不一样的表情:“你是不相信么?我都相信你三十一年没有恋爱过。你为什么不能相信我?”
【??作者有话说】
◎喜欢◎
谭幼瑾听出了于戡声音里的急切, 他好像在跟她表明什么似的,好像他真的单方面仰慕了她好几年。
谭幼瑾反问道:“你这个年龄,没谈过恋爱也很平常。我为什么要不相信?”二十三四岁的年纪,可能谈过许多次恋爱, 也可能一次都没谈过, 都很平常。她说平常, 而不说正常,是因为觉得一辈子不恋爱也正常, 正常却不平常。
她一直觉得, 能单身到死简直是件伟业。即使是像她这样喜欢独处且享受独处的人,也未必能坚持到八十岁不谈恋爱。她太清楚, 一个人的一生不仅受意志力控制,还受激素的操控, 她不一定能够坚持得住。自然为了让人能够繁衍下去,给了人类多少生理上的弱点, 稍有懈怠, 就趁虚而入, 把人引到既定的路上去。她一点儿都不觉得单身一辈子可怕, 怕的是四五十岁突然有了结婚生子的念头。恋爱本就需要熟能生巧, 四五十岁突然上情场,一点儿经验没有, 怕不是太惨烈。然而她也做不到为了避免这一惨状发生, 特意提前去恋爱积累经验。
这样平常,然而谭幼瑾还是有一点震动, 因为他说“遇见你之后, 再没谈过恋爱。”如果没有不知道前情, 只听那么一句。好像他不谈恋爱是因为她。
谭幼瑾用笑来掩饰这震动: “你这生怕我不相信的样子, 好像你做的是什么不平常的事。于戡,你觉得你几年没谈恋爱很不平常吗?”放几年前,她不会对他这么说话,一个老师故意让学生吃瘪总是不应该的。
“当然没有。”他还要再说,刚到嘴边,又低头吃东西,把到口的话和食物一起咽了下去。
但谭幼瑾对他这几年没谈过恋爱确实有一点儿意外,因为她觉得他擅长社交,恋爱是社交的最高形式,而一个人能够获得的大部分快乐都是从他擅长的事里来的。她去养老院做义工,见到里面七八十岁的老年人仍然没放弃他们年轻时的特长,有的依然在谈恋爱。越喜欢越擅长,越擅长越喜欢。就像她,喜欢独处也就愈发擅长独处,根本不能想象自己的空间里多一个人是怎样的情景。
于戡转向了服务员,又续了一份面包。
谭幼瑾本以为只有自己爱吃这里的面包,这时发现对面还有同好,只好和于戡一起分享。因为她那一句话,于戡沉默了许多,一直在低头吃东西。谭幼瑾抬起头看她,目光定在他的头发上。想来这几天不过是假装老道,脸皮还没学会变得很厚。
原山还在餐厅采风,他发现情况可能和他预想的有点儿不一样。那男的情场老手做派好像是装出来的,为了在年长女人面前不落下风。男人在年轻时喜欢比自己大的成熟女人,觉得同龄女人肤浅没深度,等到自己年纪大了,开始转过头来喜欢年轻女孩子,此时不再觉得她们肤浅,只觉得清纯可爱,这种情况他也见过不少。岂止男人,女人这样的他也见过很多,圈子里就有不少,年轻时的情人都是比自己大的,到了岁数,突然喜欢起小男人。不过女人的下场比男人的下场要坏一些,因为她们不甘心只享受恋人的青春,还要扶持他们的事业。
原山不喜欢对面正在发生的故事,因为无甚新意,且对他的电影取材没有任何帮助。
等面包快要解决完,于戡才跟她说话:“有看中的房子吗?”
“正在看。”凭直觉,如果她说她看中了他刚买的房子,他恐怕会马上卖给她,即使他心里并不愿意。
“如果没有满意的,你可以一直住在现在的房子里,如果你想要这房子也可以,你短片的改编权可以算作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