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过了一秒,许辰又发来一条消息:我知道你不在乎钱,但这次的酬劳还不错。
这个数字有点儿出乎谭幼瑾的意料,一般素人不会给到这个价钱。她最近很在乎钱,在换了新房东之后。
谭幼瑾看到这个钱数倒是真考虑了一下,她还没回复,一个声音叫她:“谭老师!”
女孩儿t恤短裤一脸青春,长得很像表演系的学生。谭幼瑾在电影学院教电影史论。她十六岁考上电影学院文学系,生平见过的美人大都是在电影学院见的。
女孩儿漂亮得很有特点,能够经过镜头的考验,假以时日,或许会有属于自己的荧幕代表作。但是前提是远离网络大电影。演技这东西,一旦在网大里成型,再改就难了。
谭幼瑾第二眼就看到了女孩儿旁边穿灰色帽衫的男孩子——于戡。如今在拍网大。
当年她第一次见他,还以为他是表演系男生,差点儿推荐他去拍朋友的影片,一问才知道是导演系男生,对成为被拍摄者毫无兴趣。于戡去年毕业,毕业后疯狂拍网络大电影,毕业不到两年,就买了房,正好是她租的那一所,他是她的新房东。
于戡也看到了她,他像以往一样称呼她为“谭老师”,他问谭幼瑾:“谭老师,一个人?”
谭幼瑾并没回复,她对着女孩儿笑笑,顺便也把残余的笑意对着于戡展示了一下。于戡看向她的眼神流露出一丝怜悯,谭幼瑾努力管理着自己的表情,才没流露出对于戡的蔑视。他好像当年一般肤浅,以前她没男朋友,热心帮助他这个性别为男的生物,就是看上了他;她现在一个人吃饭,没人陪着,就是孤独的可怜人。
谭幼瑾目前在住的房子她已经租了多年。房子是一百平的两居,小次卧充当了原来房东的储藏室,一直锁着门,她相当于租了个一居。前房东是她师哥,她签了长租,还花了大几万装修。房东最近把房子给卖了,卖给了于戡。于戡便成了她的新房东。房东卖房前,问她可有意向购买,她倒是有意向,但是没有钱买上千万的房子。
去除房租等七七八八的花销,谭幼瑾一个月的工资能剩的极为有限。要不是长年写影评,最近又和平台合作出了付费音频课,光靠工资,她现在连个厕所的首付都付不起。但即使有副业,买下租住小区的房子也不是短时间能办到的事。父母在买房上倒是愿意帮忙,但她一点儿都不想回到十六岁之前花父母钱的日子。
得知新房东是于戡时,谭幼瑾很惊讶,她没想到拍网大这么赚钱,不到两年就攒个房子钱,即使是贷款买房也够可以了。
卖房前,房东跟谭幼瑾讲好,买卖不破租赁,她可以在房子住到合同终止。那时谭幼瑾不知道新房东是于戡,自然没有反对。后来知道了,如果于戡给钱让她退租,她一定爽快答应,虽然她很舍不得这房子。她工作后就一直住在这房子,这是人生中第一个完全只属于她的空间。可于戡不给她钱,谭幼瑾便继续住着,虽然她一点不想和于戡打交道。
因为于戡,她几乎得了漂亮男孩ptsd。见了漂亮男的,能不接触就不接触,生怕触动他们内心深处的自恋情结。后来发现,男人的自恋和长相并不是强相关,不好看也可以很自恋。于戡完全误会了她,她再饥渴,也不会喜欢比她小八岁的学生。
女孩儿又说:“谭老师,我经常在网上听你的音频课。”她是另一个学校的表演系女生。
谭幼瑾又对着女孩儿笑一笑,并不看于戡,低头喝了一口山楂汁。
旁边桌子的客人正好离开,他们便坐了下来。
服务员端来了谭幼瑾点的干炒牛河,谭幼瑾放下平板低头吃饭。她这一桌很沉默。旁边桌的人倒一直在说话,他们大概在谈剧本。
这天菜上得很慢,干炒牛河吃完了,菠萝油还没有上,谭幼瑾向服务员询问进度的时候,瞥了一眼旁边桌,她在女孩儿的脸上看到了崇拜和欣赏,她猜于戡大概在讲一个网大剧本,女孩儿的崇拜除了爱人眼里出西施别无解释。
◎划清界限◎
谭幼瑾有时会想,或许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就播下了于戡误会她的种子。
于戡读大二时,她第一次见他。那时候她朋友正筹备一个小成本片子,讲母亲的,演员还缺一个叛逆的儿子,让她帮忙留意。她在学校路上看见他,第一眼就觉得他很适合演那个叛逆的儿子,怕错过了,主动走到他对面,简单说明了情况,问他有没有意向。他只对她说了两个字,没有,就又戴上了耳机。谭幼瑾给了他一张名片,对他说,如果他以后改变想法,随时可以联系她。他最终也没改变想法。
谭幼瑾真正知道他的名字还是在她自己的电影史选修课上,期末没考试,她只布置了一篇论文,最后一节课,于戡来交论文,谭幼瑾觉得他既熟悉又陌生,她对他的脸很有印象,但从来没有在电影史的课上看见过他。她扫了一眼上面的名字:于戡,导演系。于戡这个名字她也很熟悉,整个学期,她一共点了三次名,这个人三次全部缺勤。他的论文她给了满分,顺便推荐给了一家杂志发表。不过于戡这门课只得了八十分,二十分的考勤分被全部扣光。后来在她的推介下,于戡还在这家杂志开了专栏,专门谈电影,不过只写了一个学期就停了。后来想想,大概是为了和她彻底划清界限。
于戡的第一个非作业性质的短片是谭幼瑾投资的,因为她喜欢他的分镜剧本,那和一般编剧写的剧本是两回事。那时她刚工作不久,手头没多少钱,不仅拿出了自己的全部存款,还专门给他借了很贵的设备,像是操持自己的事。外面开始小规模地传她和于戡的绯闻,最广泛的一版当然是单身女青年为色所迷,于戡虽然是导演系的,同届表演系的却没有一个人比他更有气质。她不当回事,因为她对于戡毫无想法。一个老师,对比自己小八岁的学生有想法,也太过禽兽。
可于戡大概当了真,怕她真的对他有想法,他还了她的投资,开始跟她避嫌。她请他吃饭,于她,老师请学生吃饭很正常,她当穷学生的时候,老师也没少请她。她想问问他的想法何以转变,在此之前,他们毫无矛盾,创作理念也很合拍。他说他没时间,还特意强调他另有约会,是一个年轻女孩子。这几乎是明示了。
跟他有约的那个名字,谭幼瑾还算熟悉,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读中学时曾当过她母亲的学生。她母亲很喜欢,谭幼瑾很少听母亲赞学校里哪个女生美,周主任喜欢聪明刻苦的学生,但这女孩儿是个例外。谭幼瑾因为母亲的缘故,还给女孩儿做过几次艺考辅导。女孩儿开红色跑车,很主动地要给于戡当短片女主角,于戡谢绝了好意,只让她在短片里友情打了三秒钟酱油。
其实不必告诉她名字的。非要告诉她名字,大概是告诉她,她的这点儿钱根本无法收买他。
于戡另找投资的事传出去,仿佛坐实了谭幼瑾对于戡有想法的传闻。这是一个很严重的传闻,指向谭幼瑾没有师德。
证明自己从未爱过一个人,竟然这么困难。
她不知道她做了什么让于戡造成了误解,但她连问也不能问,因为于戡没有明着说,她主动捅破这层窗户纸,只会把事情推向更尴尬的境地。
在这一刻,她发现她之前学的逻辑都丧失了用处。
她对他的善意帮助都成了她喜欢他的证明。她确实对他有好感,那不过是老师对学生的欣赏,无关性别。只有这时,她觉得男朋友还是有点儿用处的,可以抵挡于戡的猜测。她的身份也限制了她,她不光比他大八岁,最重要的是他口口声声地叫她谭老师,他把她限定在了一个框子里,她无法对天发誓说她如果喜欢或喜欢过他,她天打雷劈。
于戡拍的短片获了一些奖,他还在一个采访里感谢了谭幼瑾谭老师对他的帮助。
学校这么小,于戡还在上学的那两年,两人碰到几乎无可避免。于戡看到她,依然会尊敬地称呼她为谭老师,她每次都微笑着回应。传闻只是传闻,没后续也就淡了。有于戡的前车之鉴在,她更加注意和男学生保持距离。
除了偶尔的碰面,谭幼瑾并不关心和于戡有关的一切。他拍网大的事她也只从别人那里听过一嘴,语气是很惋惜的样子,那意思是“卿本佳人,奈何做贼”,她听了却毫无感觉,像是听别人讨论一个陌生人,左耳朵进去,右耳朵出来。
吃完饭是七点半,她买的电影票要半小时后才检票。餐厅里还有不少空位,如果没有遇上曾经的学生,吃完了她会在餐厅多坐一会儿。她买单时,于戡和他对面的女孩儿还在聊,完全忽略了食物。
电影是她自己买的票。她在圈子里也算有些资历,有片子上映,片方都会主动请她去看,对于这些免费送上门的观影机会,她每次都是拒绝。免费看了电影,让写几句好话,写不写。片子好当然没问题,片子不好,免费看了电影写起批评都不硬气。即使是熟识的朋友主动请她去看参与创作的电影,她也坚持自己买票去看。有人在背后议论她,这么固执难搞,怪不得没见身边有男朋友。
谭幼瑾晚上回到家,窝在沙发里写今天的影评,里面有一句话是“观众隔着屏幕也能闻到里面的气味”,她写的时候没察觉,重读才意识到这句话是于戡说的,虽然在他说之前她就这么觉得。
他拍她投资的短片时也贯彻了这句话,短片是一个九十年代初的青春片,为了还原当时的气味,他买来106涂料又把租来的场地重新刷了一遍,等涂料干了,他又拿湿抹布去擦墙弄脏做旧。他不光充当了导演摄影剪辑,道具灯光也包揽了。于戡找来了当时的画报杂志摄影作品,不光服装要还原,就连天空颜色要还原,一个短片,他变换了五种天空颜色,现实拍不到,就想办法用滤镜。谭幼瑾至今还记得某一天傍晚橘红的天空和担心钱烧光的恐惧心情。于戡对细节的苛刻,对于一部学生作品,实在太奢侈了,远超她的预算。她刚工作没多久,虽然有工资,也靠写影评赚了一些稿费,但钱完全不够于戡烧的。为了完成对于戡的投资承诺,她甚至接了艺考辅导。
不过这种恐惧只持续了一段时间,于戡就把她花的钱全都还给了她,彻底和她划清了界限。她是过了些日子才知道于戡还她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她三姨家是做女性内衣的,有天家族聚会,三姨对她说,她最近找了个电影学院导演系的学生给公司拍了好几支内衣广告,还附送了许多平面图,加起来的劳务费比广告公司一支广告的报价都便宜,广告公司就是坑冤大头。谭幼瑾被迫得知这个物美价廉的学生叫于戡。
谭幼瑾盯着于戡说过的话,思考留下还是删掉,如果留下,不是她的话就要注明出处。就算他们俩没有误会,于戡现在拍网大挣快钱去了,她引用他的话,未免太没有说服力。
也是凑巧,于戡这时也想到了她。谭幼瑾收到一条短信:我现在住的地方有点儿挤,您介意我把目前用不到的东西在您的次卧吗?
短信是于戡发来的,谭幼瑾很想拒绝。
但她的回复却是:次卧从来不在我的租住范围,你想放什么都可以。
房子没卖给于戡的时候,次卧一直充当着前房东的储藏室,房东一换,次卧就空了。新房东想放东西,她自然也不能阻止。
谭幼瑾从冰箱里取出清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她打量着自己住了多年的房子。虽然是租的,但她已经把这儿当成了自己的家,房东很体谅她,除了次卧作为储藏间,其他能搬走的家具都搬走了,留给谭幼瑾自己布置。客厅里只有一张单人千鸟格沙发,原本放长沙发的地方现在放着一张很大的升降桌,作为她的工作台。桌上有一盏绿色小台灯,是谭幼瑾高中时用零用钱买的,作为给自己十五岁的生日礼物,还没坏,一直用到了现在。她从小就这个性格,喜欢什么东西就会一直用,用到坏了还舍不得扔。她读中学时很喜欢一双鞋,一直穿,穿到鞋底都快要掉了,又买不到同款,只好去修,修鞋师傅不好意思做她的生意,请她再买一双新的。她失落地拿回家,把鞋子好好刷了一遍,放在鞋盒里,一直放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