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上下也切了一刀,只留下了最绵软鲜甜的溏心。
随后,他就把裙边丢回了坛子里,弃之不用。
将鲍鱼溏心肉切成了三毫米见宽的片,继而切条,切丁。
看到这一幕,老唐差点没跳起来:“这么好的鲍鱼,你就直接切丁了?”
李逸手中不停,看了他一眼:“不切丁怎么做炒饭?”
“我……”
老唐一口老血差点喷出来:“这么好的鲍鱼,直接啃都够过瘾的了!用来做炒饭?也太浪费了吧?”
直播间里的观众也深以为然。
“我滴妈!这么大的鲍鱼,居然还要修边?”
“切下来不要的那些边角料能快递给我吗?”
“楼上算盘打的,鲁省都听到了。”
“这种边角料,随随便便都能卖个千八百的吧?”
“卧槽!我连边角料都吃不起?”
“一碗炒饭,倒要几十种海鲜来配它,长见识了。”
在直播间观众的注视下,李逸将海参和蹄筋也切成了小丁。
“好刀工啊!”
老唐还在为鲍鱼心疼,但看到李逸的刀工后,还是忍不住赞叹出声。
助理在一旁附和:“切得好快。”
“主要不是快,是切得均匀。”
老唐解释:“你们仔细看,他切的所有食材,每一样食材的大小都是几乎相同的。
最难的是蹄筋,这玩意儿得炖到软烂才好吃,但如果炖得太软,就不好切丁了,所以必须得炖得恰到好处才行。
这样才能在能切成丁的同时,还保留食材的口感,真见功夫!”
听着他的解释,周遭的观众不明觉厉,也连声赞叹。
能看到这么好的刀工,也算是不虚此行了。
很快,李逸就切好了海鲜丁。
他从冰箱里拿出了四颗鸡蛋,又拿出了一个碗,逐一敲开后,将蛋白分离了出来,然后把蛋黄放进了米饭屉里。
四颗蛋黄晶莹剔透,呈现出宛如黄金般的色泽,很是漂亮。
这些鸡蛋费了李逸好大的力气才买到。
倒不是有多珍贵,纯粹是因为他对新鲜度要求比较高。
在工业化如此发达的社会中,市面上能买到的鸡蛋,基本上都是养殖场里批量批发出来的。
经过物流运输,市场分发销售,一般到了顾客手里,最少也得两三天以后了。
但李逸要的是鸡蛋,必须是当天的,不能隔夜。
他跑遍了几个农贸市场都没买到,最终在一个路边拎着柳条筐卖鸡蛋的奶奶那里才买到了一些。
这一个星期里,每天他都会去找那个奶奶买最新鲜的鸡蛋。
没卖出去的都进了他的肚子。
戴上一次性手套,李逸将蛋黄和米饭拌在了一起。
他拌得很细致,每一粒米都要捏散,不留一点结块的地方。
最终,他将所有的米粒都拌成了和蛋黄一样的金黄色。
这样炒出来的米饭才会是金黄色的,俗称金包银。
当他把米饭拌好后,围观的所有人几乎都同时吞了口口水。
评价一份食物,往往会说它色香味俱全。
之所以把色放在最前面,是因为人类在吃东西之前,是先通过视觉来判断食物能吃与否的。
如果一份食物的颜值很诱人,比如刚刚采摘下来的草莓,叶子翠绿,还挂着露珠。
又比如刚刚烤好的羊腿,表面的油脂烤得焦黄。
那么从心理角度上,人们往往已经会下意识的认为它很好吃了。
这份刚刚拌好的米饭,就表现出了十分诱人的美味色泽。
金黄的蛋液均匀的包裹着每一个饭粒,不多也不少。
点点橘色的虾籽点缀其中,像是一条金色的河流中跃出水面的鲜虾,令人不由自主的分泌着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