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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

 

“五弟,要不你还是上马车来,咱们出了这条巷子,再往前头巷口进去就是。”

林远秋摇头,“不了,我从这边绕过去就成,四哥,你先去忙你的事吧,等差不多未时再过来接我。”

出门时,四哥往衣襟里小心塞信的动作,林远秋可都看到了,所以还是不要耽搁四哥去信局给未来的四嫂寄信了。

林远柏成亲的日子就在今年的十一月,离现在还不到两个月时间。

说实话,林远秋都有些怀疑,这封信四嫂到底能不能亲自收到,恐怕等信送到四嫂家时,四嫂她们都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还有,四哥对四嫂应该是真的很喜欢吧,不然,一个男孩子动不动就跑去山上摘些漂亮的野花,然后晒干再夹到信笺里给四嫂寄过去,所以,不是真心喜欢,谁会这么做啊。

至于林远秋为何会知道的这么清楚,当然是从清儿和莹儿这两个小人精偷偷告诉他的话里,自己拼凑出来的。

其实,林远秋很想跟四哥说,四嫂家就住在山里,她那儿啥野花没有,谁还会稀罕你这些压扁的野花干啊。

两世没喜欢过女孩子的林远秋,哪里会知道,只要是喜欢之人送的物件,哪怕它是一片不起眼的树叶,对方也都会当成宝贝般珍惜的。

此时的林远秋,心思又转到了林远柏成亲的事上,想到自己穿过来的那会儿,四哥才六岁,如今却要娶媳妇成亲了,这日子过得可真快啊。

林远秋正感叹时光荏苒,却听到自己脑袋上“啪”的一下,感觉被什么东西给砸到了,他摸了摸发髻,然后往地上寻去,发现竟是一只鸡毛毽子。

也不知是谁家小孩子不小心踢飞出来了。

林远秋倾身捡起,心想着自己要不要帮忙扔回到院子里去。可他看了看路的两侧,都是人家的院墙,也不知毽子从哪户人家飞出来的。

所以,他还是放回原地,让小娃儿们自己出来捡吧。

这样想着,林远秋就把毽子放到了地上,当心会被路人踩到,他还特地找了个紧挨围墙的位置。

只是等他站起身,准备往前走时,就看到左边周家的院墙上,探出一个脑袋来。

这是一个约摸十三、四岁的女孩子,因着离得近,林远秋能清楚看到对方的脸,眉间有颗小红痣,杏眼乌润,鼻头小巧,白皙的脸颊上还带了些婴儿肥,看着乖乖巧巧的。

想到自己一个男的盯着女孩子瞧可不太好,林远秋忙把头转向一边。

而踩在高几上踮着脚尖的钟钰柔,显然没想到院墙外头正巧有个人站着。当下就想蹲下身子,可想到,今日舅舅家人来人往的,柳叶又去了厨房帮忙,自己若是跑出门去捡毽球实在太不合适,再看这人忙撇过头的样子,倒不似个轻浮的,不如就央他把毽球给自己丢进围墙来好了。

拿定主意的钟钰柔,正想开口,却见人家已迈步往前走了,她忙急到,“诶,能不能麻烦你帮我把毽球扔进来啊?”

举手之劳的事,林远秋自然不会拒绝,其实要不是看对方是个姑娘家,他早就把毽子给人家递过去了。

这会儿既然对方已经开口,他也没啥好顾虑的,再说只是丢回去,又不是直接递到她手上,怕啥。

这样想着,林远秋也没耽搁,捡起路边上的毽子,直接往围墙里一抛。

待他转身准备离开时,眼角却撇到,墙上那位姑娘,此时正杏眼弯弯,翘起的嘴角上挂满了灿烂的笑容,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有朝气。

对,就是朝气,林远秋觉得,这大概是自己穿来古代,在所有见到过的女孩子当中,看到最有活力的一张笑脸了,让人有种欣欣向荣之感。

此时迈步向前的林远秋,并不知道,墙上的那位姑娘,正好奇的伸长脖子,想看看这位好心帮她捡毽球的陌生人,会不会恰巧是舅舅家请的客人呢。

……

吃过周家的酒席,很快就轮到了林远秋这边。

自从有了吴氏的借桌子给人家回一包糕饼礼的前例,如今家里不管办啥喜事,都不用发愁借桌椅板凳的事,这不,这会儿辰时还没到呢,早就有族人抬着自家的桌椅板凳往祠堂去了,生怕迟了些,就用不上他们的桌子了。

吴氏也不是小气之人,一包芙蓉糕六文钱,每套桌凳回上一包,也只需三百来文银钱。并不是对三百文看不上眼,而是她家老头子说了,以现下远秋的身份,咱家最好不要随便欠人情在外头。

不然往后族人都拿这些人情说事,到时远秋可就难做了。

其实老林头完全是多虑了,他家小孙子可不是那种碍于情面的人。

就比如此时,他的表妹,那个舅舅舅母想亲上加亲准备说给他做媳妇的表妹,被林远秋正容亢色的脸,差点吓哭了去。

林三柱见了,也没吱声,反而觉得做的极对,就是得把人吓跑才好,不然,就凭自家狗子跟他爹如出一辙的好相貌,往后肯定有得烦。

而冯氏,面对侄女要哭的脸,还有爹娘哥嫂满是不悦的眼神,就跟没瞧见似的。今日家里请酒席,她要忙的事情还多着呢,哪有功夫搭理这些。

说来,这会儿在酒席上不愿多搭理娘家的人还有一个,那就是秦荷花。

齐氏看到闺女一身细棉布料子的鹅黄色襦裙,耳朵上还有一副银丁香戴着,再看手腕上,居然还套着一只实心的银镯子,老天,这最起码得一两五钱重了吧。

还有外孙女,才四岁的小年纪呢,两个小揪揪上竟然一边挂着一小串银珠子,至于小外孙,就更不用说了,那塞进衣衫里的小银锁,她早就瞧到了。

齐氏实在没忍住,再看到这桌坐的都是自家人,便没了顾忌,“荷花啊,前几日娘在镇上银楼里看到了一对镯子,喜鹊登梅的,可喜欢了,哪知一问价钱,居然要一两八钱,唉,娘哪有银子买啊。”

说着,齐氏眼巴巴的看着闺女,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齐氏心想,就凭闺女的孝顺,肯定会拿银子给她买镯子才对吧。毕竟这世上哪有当娘的啥啥都没有,做闺女的却穿戴的这么体面的道理。

岂知,秦荷花直接来了句,“女儿也没银钱,娘也是知道的,出娘家门时,女儿可是一文压箱银都没带到婆家来呢。”

齐氏没想到闺女会这样应她,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舌头,“那你耳朵上的丁香,还有手上的镯子哪来的,还有莹儿头上的银珠子,才这么小的丫头,费这些银钱做啥。”

齐氏本想说,花到这么屁都不懂的娃儿身上,这不是吃饱撑得慌吗,还不如直接拿银子给她买镯子呢。

可转眼一看,小外孙女正不错眼的看着自己,齐氏忙把话都咽回到了喉咙里,别到时被小丫头片子学到她爹那里,届时就尴尬了。

此时的齐氏肯定想不到,她的外孙女有什么话,都是直接说给小叔叔听的。

而秦荷花,在听到齐氏的话,心里要说一点不难受肯定不可能,只是她早在成亲那日就已经想清楚了,如今她有女儿有儿子,还有一个疼自己的夫君,所以守住自己的家好好过日子才是正理。

再看她娘,眼睛还直直的盯着自己,这是还等着她的回答呢,秦荷花也不客气,笑道,“莹儿头上的珠串,是她奶给买的生辰礼,至于女儿的丁香和镯子都是夫君买给我的,娘若是实在喜欢,不如待会儿我就与夫君说一说,让他也去给娘买了来?”

齐氏一听,立马头摇成了拨浪鼓,“不了不了,其实娘对这些也不是很喜欢,戴着做活儿也不方便,还是不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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