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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小资情调】

 

各人怀着各人的心事结束了午餐,回到办公室,见师梓然进了经理办公室,小单几个人就忍不住扑上来抓邱天的领子。

“说,你和小师究竟是什么关系?别告诉我只是学长和学妹,打死不信。”

邱天只能苦笑:“不信也没有办法,就是低我一届的学妹。”

“学妹会和你眉来眼去?别扯了,快点老实交代,否则就用刑了!”

邱天道:“如果你们知道她的真正身份,也许就不会动那么多脑筋了。”

“什么真正身份?难不成她还是国安局的卧底?”

邱天笑了笑:“说名字你们是不记得,但我说出她父亲和母亲,你们大概就不会陌生了,她的父亲是天云集团的师希明,她的母亲是明星苏虹儿,怎么样?有印象了吗?”

“什……什么?她、她、她就是那个被称为新加坡国宝的天才美少女?”所有人都张大了嘴巴。

邱天拍了拍他们的肩膀道:“所以,你们的脑筋就别乱动了,反正我是不敢乱动的。”

乱动师梓然脑筋的人的确都死很惨,但邱天即使没有乱动,这几天却依然很惨。作为经理的助理,她明摆着就是拿鸡毛当令箭,不断的找邱天的麻烦,但那种麻烦偏偏又并不致命,就像蚊子叮了一下,似乎没什么大碍,但是不管又难受得要命,让邱天是叫苦不迭。

师梓然对总是苦笑的邱天说:“你是不是又准备当逃兵了?”

邱天对她用“又”这个字眼很是不爽,可是他最终还是没有去和她进行理论,他知道那并没有任何意义。他当然不会当逃兵,因为他答应过师希明不会故意避开,即使那是一年前的承诺。

下午师梓然利用职务之便,将邱天带出去做市场调查,结果出了汇东脚步一转,就把他带到了星巴克。

一些有关小资生活方式的文本中都提到这样一个现象:高级写字楼里的高级白领们一般都遵循这样一个日程表,上午在办公室,下午则在星巴克泡着。便有这样一句很经典的话:我不在办公室,就在星巴克,我不在星巴克,就在去星巴克的路上。

一杯星巴克,已经成为了小资的一个标志。

这家星巴克,同样的,在这样的下午,不乏美女。

这里充满了悠闲,优秀,优雅的情调,这就是小资的情调。

淡淡而精致的妆容,匀称高挑的身材,优雅端庄的气质,剪裁合体的套装,闪亮的高跟鞋,惹眼的丝袜美腿,组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然而师梓然的出现,立刻让这道原本高贵的风景线变得俗不可耐。

“这就是你的市场调查?”邱天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师梓然就展露了一个迷人的微笑,“我接手了刘总交代的一个策划案,只有在这种地方,才能找到灵感。”

“渡上一层小资的皮,你的策划案也不会有什么看头。”邱天淡淡道。

“看来你对星巴克有成见哦。”师梓然一对纤纤玉手支在桌面上托着她精巧的下巴,饶有兴趣的看着邱天。

邱天刚想开口,师梓然赶紧伸手打断了她,咬着嘴唇道:“等等,先让我来猜上一猜。你……不是讨厌星巴克,你只是讨厌小资这种情调,嗯……不对,你也不是讨厌这种情调,你讨厌的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心态对不对?”

邱天讶然看向她,她喜滋滋的继续道:“小资的典型特征就是小众文化,小资最可口的精神食粮就是小范围内的特定文化享受,他的本质是:少数文化发展超前于物质发展速度的群体在信心无比的等待自身经济膨胀的闲暇之余为打发空虚浮躁而鼓捣出的一系列不大实惠的小动作。”

“华而不实就是他们的明显标志,与其说他们去喝咖啡也好品咖啡也好,还不如说他们想在那里贴上一种标签,唯恐别人不识他们是小资,好比几十年前中山装胸前口袋插上几支笔以显示文化一般。”

“小资看起来的标新立意不过是在追逐现在还不怎么时髦的时髦。换句话说,如果后来大众化的时髦在小资看来是一种俗气,那么他们只不过比别人先俗气一步。再打个比方,他们不过是像一些先锋苍蝇孤芳自赏闻风先飞向一座山头,等到别的一大群苍蝇闻香又至的时候,他们就寻找风景独俗的新山头去了。星巴克正是他们现在呆的山头,而且星巴克的颜色倒是和他们的颜色很象。”

师梓然侃侃而谈,最后伸出一根秀美的食指做出结论:“所以,你讨厌的是小资那种从群体抽离出来,又看不起群体的本质,而不是小资这种情调。”

她说话的声音并没有刻意掩饰,安静的星巴克里面几乎所有人都听到了她的论调,许多人都透过来或诧异或不屑或赞赏的目光。

邱天被他完全说中,也是有些愕然,正想说什么,后面传来一阵细碎的掌声,随即一个女声响起:“好精辟的概括。”

两人询声看去,来人竟是他们的顶头上司刘琪雅还有秋妍轩。

说话的自然是刘琪雅。

“刘总,秋总。”邱天和师梓然站起打了一声招呼,当然师梓然只是和刘琪雅打了招呼,对邱天竟然也认识刘琪雅旁边这个不逊色于她的顶级美女,她微微有些侧目。

“刘总,你也喜欢来星巴克吗?我和小邱钻研那个竞标的策划案,正没有头绪呢,你来得正好。”师梓然微笑着将两位美人让入了座位,说话连消带打,既捧了刘琪雅,又解释了自己来星巴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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