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嫌
迟景霓讶异地勾起唇角,本来还想说什么,看程启敖有样学样冲自己勾动手指,没好气抓起手机,解锁屏幕丢过去。
程启敖复制迟景霓的操作,看相册、查录音。迟景霓抱着手臂站旁边等着,待他看完,伸手问:“好了吧?”
程启敖没说好或不好,抓住她的手,顺势一带,把迟景霓带进怀里,不等她反应,吻了上去。
这回是个蜻蜓点水的吻,迟景霓正要发作,程启敖的唇已经离开了,还不忘趁机按动快门,“咔嚓”一声定格了那个画面。
“这回好了。”他把手机还给迟景霓,后撤半步:“照片在你手机里,想删就删,下次有需要再叫我。”说完,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迟景霓被这番骚操作弄得目瞪口呆,等人走远,才想起骂了句:“神经。”
打开相册,手机里的照片毫无艺术性可言,人像是糊的,不留神还以为图上是鬼火,仔细辨认,才能看出来是两个人在接吻。
至于主角是谁,怕是看瞎了也别想认出来。
再想到刚才程启敖逃跑的样子,迟景霓“噗嗤”笑出了声——这人看似镇定镇定自若,其实怕是慌得不行,出门的时候同手同脚,两条腿险些打上一架,颇显狼狈。
不知不觉,最后一丝因戏而生的郁结也猝然消散。
迟景霓掀开窗帘,望了一眼悬在天边的弯月,在这个夏末的夜晚,忽觉心情前所未有地轻松,于是删除照片,伸了个懒腰,施施然走向浴室。
接下来几天,仍是紧张的拍摄。
经一晚,程启敖想明白了两件事:一是迟景霓吃软不吃硬,只可智取,不能硬攻;二是自个儿演技不精,还需深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