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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同人/abo】蛮腰/上

 

适龄oga的烦恼常常是懒得在众多追求者中寻找真爱。

身为适龄alpha的汪东城的烦恼则是,他太容易被误以为……oga。

天下第一通常都不认为自己值得这个称号。

“所以你就自称为刀剑客?”

尊贵的皇子身旁,淡青色衣服的青年揭开帷帽:“秦公子,我不认为您今日来,就是为了问我这些问题。”

那张脸且俊且美,当今二皇子殿下已经是世间女子公认的英俊,青年站在旁边却也不逞多让,只是多了几分飘逸的秀气。

“东城,秦小五痴迷武学多年,好不容易抓到个真正的高手,他稀奇得连我这个皇兄都不认了。”

二殿下吴尊,只看名字就该知道,他在当今圣上心中的位置。

九五之尊的尊。

一双鹿似的眼睛,现在带着一点笑意,眉如墨展开,简单的蓝衫也衬出他的气质清绝。

秦环转过来向吴尊作揖,头还向着那个青色衣衫的“天下第一刀剑客”,简直要看得人发笑。

“皇兄,能让刀剑客来秦王府两日吗?!”

那帷帽下的丝帘已经放下,由而吴尊看不到汪东城的表情,但目光仍然是饶有兴味地扫过那纹丝不动的白纱。

“小五,他人也就算了,东城可不是你皇兄的侍卫。”

点到为止,秦环只是痴迷武学,又不是个蠢人,自然知道了这位刀剑客想必在他皇兄那里身份贵重,想来也是,就算汪东城自己不承认他是“天下第一”,起码他的名次是由天涯堂亲手推出。

秦小五一步三回头地走了,吴尊示意让青年坐下,却见着他倚着腰间那把名叫“夏天”的剑,木头似的站着,才好像又想起来刚才那话——可不是你皇兄的侍卫。

把茶杯放下,吴尊握住他的手,把人往位子上按:“看来那天涯堂的江湖英雄榜,简直是要害了你。”

都说人怕出名猪怕壮,吴尊身为天潢贵胄原本不该听说过这么粗陋的俗语,不过游历那几年,再苦的日子都过了,何况这些个无伤大雅的小事。

汪东城早就想坐下,刚才是想着事忘记了,现在才反应过来,也不讲究太多,握着吴尊放下的杯子就端起来饮了那剩下的半杯茶。

皇子殿下连倒新茶的动作都没迟钝一下,看来是习惯了,只是鹿眼认认真真看白瓷杯子里沉浮的茶叶:“你在外人面前可别这样,你不知,现在那些个说书的,最爱谈的就是贵人的断袖龙阳癖,越贵越好。”

汪东城无所谓地把那杯茶从吴尊手里接过来:“说了又不掉块肉。”

“你是潇洒了,本来我游历归家后,遣散了后院女眷,民间就已经够议论纷纷了。”

青年懒得再那样半露不露地喝茶,干干脆脆把帷帽解了下来,扔在桌子上,撩了一丝鬓角的发:“就是你不遣散,他们也有的议论,不说了,我想着什么时候去一趟天涯堂。”

“你对天涯堂感兴趣?”

汪东城把一叶细细的茶梗含在唇间,有点含糊不清地说:“是对那个堂主感兴趣。”

“想一想,除了我们一起游历那几年,我在外表露的不过一招半式,更有甚者,我连鬼荣都没用过,他竟然能那样揣测我的实力。”

“我不知道,是那人对我盲目的相信,还是他真的知道点什么。”

吴尊也点点头:“我陪你一道。”

青年大咧咧把脚放在桌边,凡京城百姓,以至于全天下爱慕二殿下的女子都知道,二皇子殿下吴尊,有洁癖。

身后的仆人却只是低着头,好像什么都没看到。

吴尊站起来,把另一边的茶壶拿起来:“这是今年新上贡的花茶,清雅柔润,你来试试。”

青年的剑也悬在腰间,此时露了一截剑鞘在外,光秃秃的,一点花纹也无,那是最简单的一个剑鞘,这是吴尊一生最见过的最简陋的一把名剑。

可它的确是神兵利器,因为他叫它“夏天”。

所谓“刀剑客”,剑就是这把“夏天”无疑,刀则名唤“鬼荣”,其实原名更加霸气,只是汪东城说太霸气了容易吓到别人,还是含蓄一点好。

吴尊认为他不可能懂得什么避讳。

只是那把好刀常常不给面子,叫“鬼荣”时总震得汪东城虎口发红,只有正经唤它一声“鬼龙”,这把刀才好好地给他来用。

鬼荣同夏天极不一样,鬼荣刀柄雕出龙尾,刀身内含龙样花纹,刀鞘则虬曲锋利,明明只是普通铁块打造,却重如玄铁,比夏天一整把剑加剑鞘都重。

以汪东城的体力,不可能是躲懒而不带鬼荣出门,实在是太过于引人注目,要是他一个人独自走江湖也就罢了,现在他的任务,主要是保护当今大斐国二皇子殿下,只能忍痛割爱了。

吴尊看着青年伸懒腰的样子发愣,其实汪东城最爱穿红衣,不为别的,只图一个喜庆。

他们游历时,汪东城的父亲还尚在,后来发生意外,青年只剩下了一个母亲,自然是想尽办法地讨母亲的开心,老人家好热闹,古有老莱彩衣娱亲,今有刀剑客红衣娱母,其实大差不差。

在他的身边,不仅连鬼荣都不能带,红衣都穿不得,吴尊叹了一口气,帮青年将帷帽拿起,为他戴好。

一开始二皇子殿下还笑他呢,毕竟大斐国风气开放,现在连女人出行都少带这个东西了,只有那些讲究的世家女眷,才会这么费劲。

后来他就赞同了,因为汪东城,汪少侠,实在是有点太招人了。

不论男人女人,哪怕他吴尊就在旁边,也挡不住他的那些个烂桃花,还是戴着为妙。

戴着,就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纱布之下,这位天下第一高手,那张明艳秀丽的脸上,有一颗小小的泪痣。

望月山,又称望月关,也叫天下第一雄关。

二皇子殿下挑起马车帘来看,指给身边的青年看,那山之高之险,的确是世间少见的。

正值傍晚,他们无缘看到一轮明月照山峰的模样,但云霞几乎要陨落在那里一般,给山峰带上了赤红的纱巾。

“这天下第一关,倒配你的名号。”

汪东城懒懒靠在车窗边,吴尊掀开帘子的这个动作,让他看起来好像被这人圈在怀里了似的,汪东城不太在意,感情上的事,他一向神经大条。

“小时候常常想,也许真的有一个高山,在那上面伸手能够到月亮,如果有,就该是它了。”

绕路过了这天下第一雄关,费了不少力气,但总之是过去了,终于来到了他们的目的地。

明城,天涯堂唯一有处可寻的地方。明城之外,天涯堂无处不在,却完全只存在于谣言,传说,江湖的每一个波澜之下都仿佛有它的身影,却又真的如潜伏在水,伸手去抓,只能是一手的湿滑。

汪东城说:“尊,我们三年前来过这里。”

那个时候,是他们四个人,初入江湖,初生牛犊,别说不怕虎了,魑魅魍魉也照样收拾的。

“二位客官,喝哪样茶?”

小二肩膀上搭着块汗巾,笑得殷勤谦卑,好像这里的确只是一个普通的茶馆。

事实上除了那个“天涯茶楼”的招牌之外,这里的确无论怎么看,都只是一个稀松平常的小小茶楼罢了。

他们要了一壶普通茶水,汪东城从吴尊手里接过杯子,揭开帷帽一帘时,有风声凌厉而来。

吴尊眉微扬,却一动不动,笑话,天下第一就坐在他的身边。

“敢问阁下,这是何意?”青衫青年的指尖,一片茶叶夹在其中,缓慢化为粉末。

对面一个老汉,面带和煦微笑,对他们二人作揖:“我家主人说,若有人带一把极简单的剑,一个极尊贵的人,便可以去见他了。”

汪东城想,看来他们该是认识。

吴尊有些关切地搂住他的手臂,青年摇了摇头,帷幔轻轻摇摆:“无事,尊,你先在这里吃些东西,天涯茶楼的茶点,我记得你很久之前就念叨过。”

“你真的没事?”语气有明显的松动。

汪东城常常想,吴尊要不是这贵不可言的二皇子殿下,就应该是一个饕餮食客,行走在路上,永远为了他的吃食而奔波。

“放心,而且我想,我们应该认识。”

天涯茶馆顶楼,这里很安静,听不到下面以及外面的一点喧哗,红色纱布四处遮挡,伴随着来客的脚步而波动。

“久仰大名,天涯堂堂主……”

那人站起身,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眉峰锐利,眼神淡然,长发落在肩膀上,手上却把玩着一根扇形的簪子,那簪子模样特殊,特殊到见过它一眼的人再也不会忘记,更何况汪东城这样眼睁睁看着它出世的人呢?

“禹哲!”这一声亲热的喊,伴着一个亲热的拥抱,汪东城几乎要把自己扑进唐禹哲的身体里。

唐禹哲笑着点点头,浑把那簪子当做扇子用一般地随意扇扇风:“总算把你等到了,大东。”

那簪子上的纹路,看着像一根羽毛,羽毛的边缘之处却又变化无穷,仿佛是一团正在燃烧的火焰。

汪东城看看它,又看看腰间那把刀,于是叹气。

“鬼凤,好久不见。”

青年的手掌此时已经死死按住鬼荣,它却依然在挣扎着,一只猛兽遇到了同伴,自然是万分激动。

要说的话,夏天自然也算鬼荣的同伴,只不过它们虽然都是汪东城精血所化,却一个暴烈,一个温和,不说相互瞧不上——主要是鬼龙瞧不上夏天。

鬼凤自然就是唐禹哲的精血所化了。

他们二人曾共同走遍大斐边疆,在苦寒之地,在酷热之地,在春暖花开的海边,在无数山川河流的颈边,他们一同修炼,那段岁月距离如今,已经有七八个年头了。

多数人的少年时期,遇到的最要好朋友,只要不是反手将刀插入他的身体,哪怕是背道而驰,哪怕是分道扬镳,也依旧记得清清楚楚,也依旧还喊得上一声朋友。

更何况唐禹哲就在他的面前,一点都没变。

“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世界上,除了那四个小子,不就只有你最清楚我了!”

唐禹哲刚要给他倒茶,被汪东城阻止了:“别,我喝得够多了,快来讲讲,你怎么当上天涯堂堂主的?”

唐禹哲把杯子倒上一点茶水,轻轻摇晃,倒出,再斟上一杯,香气满溢。

“另外那四个?二皇子吴尊,公子儒,炎小公子,还有?”

汪东城一拍大腿:“还有修啊!你忘了?”

男人想将自己的长发收几缕到耳后,谁料青年直接站起来,走到他身后,顺手拿起鬼凤帮他簪在头上了。

汪东城的指尖轻轻插在他的发中,为唐禹哲一丝一缕地整理着那头发。

“对,修,你知道他现在何方吗?”

汪东城不太在意地摇头:“本来走的时候就说了,山水有相逢,有缘分,自然会遇到。”

唐禹哲感受那人的指尖抚过发丝,那种细微的震动,他想他有些喜欢这种感觉。

“那我就不赘述了。”

“不过我的确有一件事,希望你答应。”

汪东城尽力给他簪个发髻了,不过好久没给别人扎过,手法粗糙,那发髻便看起来松松散散,凌乱了点,不太美观。

他不太好意思地想取下鬼凤,让唐禹哲的仆人来算了,唐禹哲却偏过了头:“就这样挺好,我不喜欢太紧的,容易头发疼。”

鬼凤这个时候好像由银白之色变得有些发红了,羽毛纹路的边缘甚至让汪东城感觉有点烫手。

唐禹哲一把拉住他的手:“行了,你好好坐下。”

青年乖乖盘膝坐到他面前,他的头发现在也不怎么样,因为戴了帷帽的缘故,汪东城又不在乎什么仪容仪表,自然没有做防止头发凌乱的准备,于是发髻看起来比唐禹哲还不堪,发丝垂了几缕下来,软软搭在他的眉眼前。

“离开吴尊,你做得到。”

“你了解我,你说我做得到的事,我当然做得到。”

青年为他斟一杯茶:“尊和我有约定,我并不是单纯为了朋友义气而保护他的。”

唐禹哲摆了一下手:“我猜猜,是不是他答应你,如果顺利入主东宫,便力主开放大内武阁?”

青年击掌:“对!你怎么一猜就中了!还有,他答应我,到时候我可以去各地开武馆,想教多少人教多少人!”

男人抬眼,手伸出去,握那把蠢蠢欲动的好刀。

“你也是,怎么一点都没变。”

年少时一起在外,一边游历一边习武,汪东城和唐禹哲出身相同,都只是平民百姓家中的独子,汪东城家在辽城东,唐禹哲家在辽城北,直到十五岁,两个人才在集市中相识。

后一见如故,打理好家中事宜,挥别了父母,二人相伴而行,彼时只有彼此,连一两银子也没有,一把木剑也无。

他二人皆诚心求学,唐禹哲是为了对那个世界的向往,以及对武学的痴爱,汪东城当然也有,但支撑他的,更多的是一种信念。

那是他的道。

求学时,不幸比幸运常见太多,以至于不幸变成了幸运,幸运变成了万幸。

一句话说完,被人扫地出门是常事,唐禹哲好面子,自会赌气,翻来覆去一夜睡不着,汪东城比他更好面子,他也睡不着,但睡不着,四更野鸡叫一声,他还是一样的爬起来开始练那两三脚功夫。

唐禹哲知道,汪东城相信,总有一天他会练成,他不指望自己成为什么天下第一,什么英雄,他只求自己,今天比昨天更好,今天比昨天更尽力,这样就不会有遗憾,这样活下去,总有一天能达到目标。

他的目标很简单,他希望天下更好,天下人更好。

这说起来太笼统,但那时坐在树下的少年,那时闻鸡起舞的少年,谁敢说少年的愿望不会实现,谁敢说他一定会变。

汪东城不会变。

他们穷困潦倒的时候,汪东城在闹市里帮老大娘提菜,他们后来终于有了成就,汪东城还在河边帮老爷爷洗衣服。

他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唐禹哲才知道,知道吴尊到底是什么心意。

汪东城练武之勤奋刻苦,全天下也只有唐禹哲最清楚。

后来他见到那几个人,已经武功大成,那些人怎么会知道。

他们以为鬼荣是汪东城幸运才得到,他们以为全天下顶尖的高手都是运气才走得到这步,从前唐禹哲相信,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现在他知道,他的眼前有一个真正一步一步走到如今的人。

他当然该是天下第一。

一刀一剑,刀名鬼龙,剑名夏天,为君精血所成,精诚所至,以至灵凝。

鬼凤不似鬼龙,更不似夏天,他的能耐和威力的确够大,但有极强的后遗症,唐禹哲轻易不敢使用他,刚好,反正他是一把簪子,看着娘气也比让自己呕血重伤的强。

“我说,他好不容易把我带出来一次,还不让我出去玩,他是不是看不起我?”

白衣人说:“怎么可能,你再睡一会,晚点东东哥肯定就让你出去玩了。”

这白衣人和汪东城长得一样,气质不太相似,和他的一身素衣相配,看起来温和无害,清瘦坚韧。

而白衣人对面还有一人,中间仿佛有一道镜子,只不过镜子这边的人身穿黑衣,神色睥睨。

黑衣人长发黑白相掺,但并不像常人衰老的灰白之色,黑发黝深如墨,白发似雪。

白衣者夏天,黑衣者鬼龙,这就是那一刀一剑的灵性了,又或者说他们本就是那刀剑,平常有灵性的神兵利器都是先有实物,日积月累之下,又或者人的强烈意愿之下,才渐渐幻化出灵性。

而夏天和鬼龙则是先有的灵,再化出的实物,这中间的特殊之处,具体缘由还是要归到他们的主人汪东城身上。

谁让他们的主人鬼龙虽然不认,但也佩服他是汪东城。

曾有一日白雪皑皑,一对少年被埋在雪下,汪东城渡气给唐禹哲,他们都奄奄一息。

那时唇贴过唇,心贴过心,也许汪东城装作不记得了,可他身体的每一寸都还记得。

唐禹哲至今不知道,到底是因为那少年舍不得亲人,思恋家乡,还是因为他想救自己,总之那一日,那一刻,那一瞬间,血腥味浓重,却沾染上雪的气味——少年破雪而出。

汪东城满手鲜血,鲜血筑成一把刀、一把剑,有真气涌流如风。

有一卷风,有一捧雪,风卷起他已经冻硬的衣袖,汪东城说:“禹哲,我们不会死在这里。”

把唐禹哲救出来已经耗费了他所有真气,于是唐禹哲咬着牙,背着他,爬在雪地。

汪东城手上的刀剑,此时还没有容器,于是少年力竭,刀剑便化为血水,溅在雪地,是一枝触目惊心的独秀梅花。

也溅在唐禹哲的身上。

他背着汪东城,无边无际的雪,无边无际的白,只剩下他背上那一抹红。

唐禹哲觉得自己快死了,他要是死了,虽然有点不甘心,但也算早有准备,可汪东城不能。

他不能,他怎么能死在这里。

汪东城每一日,每一日,如墨的凌晨,他舞一根或笔直或弯曲的树枝,开始练他的三脚猫功夫,他学的甚至只是一个武馆下人施舍给他们的身法。

可汪东城还是练,他像一个太阳,不知疲倦地跳动,他怎么能死在这里。

汪东城说他学武功,其实只是希望能教会更多人。

天下人,人人可自保。

于是唐禹哲在雪地里想:汪东城的愿望应该实现。

鬼凤诞生于此。

鬼凤一身红衣,灵力主火,唐禹哲不知道鬼龙和鬼凤见过面没有,不过可以确定,他们相互之间该看得到。

原本他们要多留几日在明城,不仅仅是汪东城唐禹哲还想多待在一起玩会,也是吴尊还想多吃几日天涯茶馆的点心。

可惜京城一封密报,吴尊必须要起身回京,而汪东城也还是要继续跟着吴尊,为了他的愿望,为了大斐的天下,汪东城能做到离开,但不愿意。

唐禹哲于是叹气,他不信命,汪东城也不信,但面对可以预见的灾祸,那人却偏偏不躲不避,只是为了他的道。

那么全天下最会念经的和尚来也没用。

他意已绝,就是走上绝路,也不会回头。

送别汪东城的那天,唐禹哲把鬼凤簪在头上,他听到那道声音笑他。

【这么舍不得,为什么不把他留下。】

唐禹哲默不作声,只是站在明城的城门,看着那架马车远去,淡青色衣衫的青年坐在车夫的位置,帷帽揭开,露了一个热烈笑脸。

明城的太阳总是更加明亮,明晃晃地挂在天上。

唐禹哲看到阳光像丝线,拉扯在青年的身上,也牵引在自己的身上。

他们的少年时光太深刻,以至于唐禹哲本可以,却舍不得困住青年。

他是那一日雪山下的少年,是和他一同行走江湖的至交好友,是站在如墨的凌晨舞一根树枝的天下第一。

他们之间不要那么残忍,哪怕这种仁慈也化为一种软刀子,割到天涯堂堂主的唯一软弱,那也无所谓,汪东城开心,那便是不错的。

如果他要选,那就让他去,如果谁要阻拦,那就杀了谁。

汪东城没杀过人,唐禹哲便代他去杀。

再次路过望月关,青年抱剑在怀,鬼荣刀在腰间。

月已出,浮云寂寥,冷雨似的投几缕月光在山巅,而青年坐在马车上,向那里看,身后尊贵的二皇子殿下问他:“想上去看看吗?”

登顶望月关,虽然困难,但并不是没有可能。

汪东城笑着摇摇头:“还有正事呢,往后有机会,我一定来。”

人去或不去,那山就在那里,总比人长久,一辈子总能找到一个机会去的。

“这次离国朝贡,来势汹汹,听说那位王子殿下带上了他们部族中最剽悍的勇士,想必是早有准备。”

吴尊转头看向那个从未杀过人的天下第一:“其他的我并不担心,可你不下杀手,他们却是不一定,大东,你要小心。”

那把夏天在青年怀中,只肩膀稍微一抖,便抽离剑鞘,露出一截银白的剑身,反射了月光的亮,有些杀气凛然的凉气。

“放心,你还是好好担心他们在比文里耍赖吧。”

回了京城的日子,和去天涯堂之前没什么两样,只是某个不起眼小茶馆的座上宾多了一位,正是二皇子殿下身边那位常戴帷帽的神秘客卿。

最近京城值雨季,雨水一连串地落,落得那些离国人简直恼火,在大街上常常听到那些听不懂的鸟语吱哇乱叫。

汪东城倒不讨厌这些雨,离国朝贡的进程也差不多了,果然提起来了要比斗些东西,那些文的,汪东城不用在乎,关键是武。

离国王子带了十二勇士,据说个个力大如牛,勇猛过人,朝廷正卯着劲找武林高手,二皇子殿下这边,这位天下第一自然是早早被上面那位天子知道了的。

本来圣上就最为宠爱和看好吴尊,对于汪东城这个所谓的天下第一给他当侍卫,也并没有阻拦。

窗外雨声渐大,水汽渗进窗棂,青年睡在榻上,双目微闭。

雨丝一点一滴落下,汪东城感到指尖泛一点微微冷意。

青年人还记得少年时期,不会常常回忆,但有时触景生情,总也还很快就想起来一些过去,比如曾经有一次下雨。

他捡到一个少年,那人和他同岁,同样的眼角一颗泪痣,于是他带走了那少年。

别说家徒四壁,汪东城连个家都没有,那时唐禹哲才刚刚育出鬼凤,并且也是第一次使用鬼凤,威力巨大,汪东城醒来的时候,他们躺在一片湖水之中。

据说那一年,干涸的雪山河某支流都丰沛起来,简直风调雨顺。

唐禹哲昏迷不醒多日,他便带着唐禹哲四处求医,谁曾想求着求着,居然又多了一个需要医治的。

好在那少年病得不像唐禹哲这般玄之又玄,只是些较重的皮肉伤,还没伤及根骨,是万幸。

汪东城又想起来,那个时候可惜还没遇见辰亦儒,不然凭借公子儒的一身医术,他也不至于去卖艺赚医药费了。

那些日子唐禹哲还记得,只是不太愿意提起来,好像天下第一曾经街头卖艺过,有些辱了他的名头似的。

反正汪东城自己不在意,偶尔想起来,也觉得颇为有趣。

街上有胸口碎大石的,有徒手举石锁的,有舞刀弄枪的,汪东城想了一个有特色的,他可以命题而起舞。

后来修炼了一些时日,鬼荣和夏天的实体都凝聚了起来,日渐夯实,鬼荣的表演一向更受欢迎,毕竟它的样子就更引人注目一些。

所谓“命题”,就是观众可以当场点出一个题目,而汪东城依据该题目而现场编出一套身法,或舞剑,或耍刀。

有一个眼睫毛浓如鸦羽的人,点了一个字——雨。

他举起来手里那把纤细而不失吊诡的剑笑着:“它叫小雨。”

于是汪东城抽出夏天,那一刻他看到天上日光渐灭,乌云浮动散开,而天上金色却透过每一个它可以穿越的缝隙,降落到人们的面前。

雨终于下了,并且比今天还要大,一点不像“小雨”。

那时候他还没失去父亲,他还没买很多件红衣。

他穿一身发白的淡蓝色短衣,夏天握在手中,雨水滴落,视线很重,但夏天轻盈。

汪东城长舒一口气,看到乌云满布的天空,一道紫色的雷刺破而出,那是全天下最尖锐的一把利刃。

雨停了的时候,汪东城拾起那“小雨”的主人放在地上的银子。

就是这一天,他捡来的那个少年,终于退烧了。

和他有一样泪痣的少年,眼角微微下垂,看起来极会爱人。

他看到一身湿透的汪东城,想要爬起来感谢的,却浑身酸痛无力,瘫倒一阵,又要爬起来了。

汪东城干脆脱下衣物,他一向信奉“大丈夫不拘小节”来着。

湿淋淋的发贴在汪东城脸颊,床上的少年低下眼眸。

他说:我是修,愿意用一生守卫你。

雨水落在谁的指尖,未曾惊扰少年的诺言。

和离国人比武的日子近了,汪东城照样该吃吃该喝喝该凌晨起来就凌晨起来。

一开始吴尊也有好奇,他见过汪东城练功,那简直不像练功,但后面来他渐渐明白了。

每一招每一式的基础动作,青年不厌其烦地反复去做,当一整套动作做完,青年动或不动都无所谓,睁眼或闭目都一样。

他在观察,在感受。

汪东城有两个师父,都没有姓名。一个是那日将最低级身法施舍给他的武馆下人,后来汪东城去找,知道了那中年男人已死,墓碑年久失修,已经隐去姓名了。

青年为他修筑了一个很好的墓碑,但也没有太好,因为说是太好了会遇到盗墓贼,一有机会,他会提上最好的酒菜去祭拜。

另一个,时时刻刻陪在天下人的身边,也是汪东城最大的,教他最多的师父——这天与地。

汪东城观山观水观风观雨,最先观自己,最后观人心,真气蕴在指尖,伴随它主人的注视而时时刻刻变化。

它可以是山可以是水可以是风也可以是雨,更是这世间一切的所有,最后可以幻为泡沫,最后也可以侵入他的肌肤。

他将天下做老师,那天下便馈赠他最好的,最宠爱的——天下第一。

“听说你们的天下第一,连人都没有杀过?”

离国王子眼窝偏深,瞳孔色彩浅如琥珀,看着戴帷帽的刀剑客扬起下巴:“在我们那里,没杀过人的,连男人都不配当。”

一个声音传过来,温润清朗:“想必这就是贵国人比我们少,物产也不如我们富饶,疆土更不如我们宽阔的原因了?”

汪东城侧过头去,一个身穿水绿色锦缎长袍,披一件素色大氅的公子走过来,笑眼弯弯如月,极好看温暖,怀里抱着一枝破败牡丹花。

青年对着这公子眨巴眨巴眼睛,却忘了自己还戴着帷帽,而公子转手就把牡丹花送到他的怀里了,然后再向吴尊行礼:“二皇子殿下安。”

“阿木德清,这是我们大斐最富盛名的才子,丞相府中的长子,名亦儒,字笑春。”

那离国王子早起得脸青脖子粗,只有身边的人死死拉住他,并且很劝了一会,他才勉强平静下来,不阴不阳地瞪一眼他们走了。

吴尊让下人统统离开,门还没关上呢,汪东城已经站起来,把牡丹花又好好传给吴尊了,一把搂住了辰亦儒:“亦儒,你又在当花仙呢?”

辰亦儒笑着拐他一下:“那可不是我摘的,前些天下雨,活生生把它淋落败了,我才把它捡走的。”

好久不见,他们二人的气氛还是那么好,那么热烈,好像从来没分开过一样。

汪东城把吴尊房间里原来的花瓶拿一个来,原来的花腾出来,把那朵牡丹插进去,浑然不在乎吴尊这个主人的感受,对辰亦儒说:“你就在京城,怎么我们在皇子府上这么久了都没见过?”

身为二皇子党的铁杆成员,辰亦儒自然不能说都是他家二皇子藏着掖着非不让人见,每次商量事都专门找借口把汪东城落在房间里,也就是他神经大条,才次次都瞒得过去。

“我前些天遇到一个病人,病症太过复杂,我忙了好一阵。”

公子儒久负盛名的不止是文采,还有他的医术。

汪东城自然没有起疑,很自然地搂住他的肩膀:“那今天晚上来找我玩,我给你烤鱼吃。”

吴尊咳了一声:“有吃的怎么能不叫上我。”

汪东城原本想说他烤的鱼又不是什么珍馐,但想一想吴尊对食物的态度,真是但凡能入口的,他都吃得香,真不知道身为皇子殿下怎么能这么爱吃东西的,汪东城怀疑要不是他是天潢贵胄,当今最爱的儿子,也许现在已经胖得不能看了。

傍晚他们就到京郊的一个河边去了,彼时正是彩霞如飘带一般蔓延的时候,日落西山看起来也显得没那么孤苦了。

汪东城的夏天用来刺鱼真是方便,夏天且轻且坚韧锋利,只需要他的主人看准,手起剑落,一条鱼就刺上来了。

三个人,当然还有吴尊和辰亦儒身边的好些侍卫,不止汪东城下河刺鱼了,那些个有经验的侍卫也来,很有几个身手不错的捉到了鱼。

最后零零散散也有十条出头,吴尊自然得享一只,辰亦儒饭量小,文弱书生那股子劲还在,汪东城反正也不饿,他天天在皇子府吃饭吃得饱饱的,肚子圆滚滚才结束,吴尊巴不得亲手喂他,自然也吃得好。

于是汪辰二人一起吃一条,剩下的就让侍卫们自己去分了。

篝火下鱼肉的香气四散,汪东城倒会做饭,不过手艺只能算一般,平民百姓行走在外的,不会做饭哪行。

不过换句话说,那就是食材好,他做的饭就好,比如这条鱼。

辰亦儒看着儒雅温和,身材更是瘦削文弱,其实他的身子骨很结实,比汪东城都结实点——汪东城是父母亲的老来子,打娘胎里身体就不算太好,家道还行的那阵调理过,父亲过世后就没办法了。

辰亦儒医术高超,自然看得出这“天下第一”的身子先天亏空虚弱,再加上汪东城待人热情认真,他就总忍不住照顾汪东城。

“还烫,你等会,我给你吹吹了吃。”

汪东城锤他的肩膀一下,笑得露两颗白白的小兔牙:“你啊!我的花仙大人,我可是常年行走江湖的大侠唉,吃个鱼还要别人帮忙吹吗!”

文弱的公子哥在火光下恍惚了一刻,他想汪东城要是喊他“花仙”——

那辰亦儒还愿意喊他一声“小兔仙”呢。

他们都青春年少,为了许多,又或者只是为了一种单纯的信念,总之他们离开了家。

辰亦儒一向爱花,他是精通医术的人,自然对生命更加珍重,花是生命的爆裂,辰亦儒爱它,但太年轻的时候,还不懂如何去爱。

江南的繁花锦簇是京城未见的,京城当然有它自己的雄厚壮丽,辰亦儒谈不上更喜爱哪个,只是第一次见到江南,那么多鲜艳欲滴的花朵,他心里是开心极了的。

花海茫茫之间,一个红衣的刀剑客走进来,他有很秀美的一双眉眼,很靓丽的唇和很温暖的眼神。

汪东城的步履匆匆,他现在有点想不起来了,是急着去见衍安寺那个住持,还是去茶馆留意天涯堂的最新一期江湖榜,记忆的这个地方有些混淆,也许是把最清晰的时刻留到下一个情节。

百花之中有一张很俏的脸,白如玉,笑起来是春天一样温柔。

公子儒躺在摇椅上,蝴蝶翩翩落在折扇之上的那一刹那,红衣少年闯进他视线,拔剑——斩断了他靛青色衣摆边的一条花蛇。

血液喷撒,落在土地之中,又像一朵花了。

辰亦儒怀里有一簇朝阳花,它们都生得很漂亮,朵朵饱满绚烂。

红衣少年说:“你是花仙还是爱花之人?”

“如果爱花,那不应该在这么好看的时候把它摘下。”

辰亦儒说:“如果我是花仙呢?”

红衣少年把剑抖了抖,猩红蛇血溅一滴在他的衣摆,反正都是红色,只不过沾染一点凉的杀气。

少年笑着作揖:“花仙大人,草民汪东城。”

然后他们大笑起来,辰亦儒站起来回礼。

江南初遇地,万花好风倾;得将春光寄,公子笑多情。

那朵牡丹被汪东城抱回了他自己的房间。

牡丹花完全凋零的那一天,和离国人的比武便来了。

和公子儒擦肩而过,他低声嘱咐:“耶律宛,号称是离国第一力士,你要当心。”

吴尊也说那人算得上是杀人盈野,要汪东城一定小心。

青年只是答应,他毕竟手上没沾过人命,他们不放心也是应该的。

今天过后,就再也不会有人不放心了。说实话,汪东城有点想念唐禹哲,唐禹哲最懂他了。

鬼荣在腰间,隐约发出不满的嗡鸣,它知道今天用不着它了。

夏天被他抽出,而对方则手持一双重锤。

都做好了准备。

一声钟响,红衣青年起身跃起。

他今天穿什么都显眼,于是干脆又穿上了红衣,只是帷帽还戴着,不知道为什么,他偶尔也会烦别人总盯着自己的脸。

只是这个行为好像更激怒了对手,汪东城反正也不太在意。

夏天轻盈地发出一阵震颤之声,而红衣青年步伐灵动,不单单是在躲避耶律宛的攻击。

剑尖盈盈一点,看起来如落叶似的无力,实则处处伤及皮肉。

当然这耶律宛也不是省油的灯,能在离国有些名头的武者,通常都是真材实料的。

只见他高高举起双锤,一声吼叫,锤子的速度便骤然提高了许多。

而红衣青年依旧是不慌不忙,场外众人只看到一道红色身影闪动,而帷帽的白色纱巾都只是微微波动。

耶律宛开始流汗,他感觉到冷,他不清楚原因,他们离国人怎么会怕冷?可那种冷意是的确存在的,伴随着那该死的古怪的剑法攻击。

终于那冷在汪东城的一步步周旋之下密集起来,像丝线,一根根地编织,最终铺天盖地。

耶律宛满头大汗。

辰亦儒探究的目光终于放缓了一点,以他的聪明,自然看出来这招的精妙之处了。

那冷的丝线如有实质,一根很短,只有一瞬间和一寸,一根极长,仿佛可以生长到遮天蔽日。

耶律宛耳边出现声音,点点滴滴的什么落下,掉在地上,发出闷响,打在他身上,却又清脆着。

凉意刺入皮肤,这种感觉比刚刚被青年弄出伤口更不好受。

一寸寸积累蔓延,但并不缓慢,伴随着红衣青年完全地掌握主动权,冷意从八方袭来。

有什么汹涌着翻滚,迎他扑面而来,耶律宛大叫一声,双锤早已被他丢在地上。

一把剑,如此单薄,却携带着洪水般的滚滚滔天。

“我认输!”

耶律宛跪在地上,双手捂着头,而红衣的青年只是把剑握着,离这位离国第一力士的头,还有好几寸距离呢。

汪东城把夏天收进剑鞘,辰亦儒听得出他笑了一下。

“这一招叫雨。”

有一把名叫“小雨”的剑。

青年潇潇洒洒下场,寂然无声,尔后欢呼雷动,满堂喝彩。

离国王子不甘心地走上来,想抓住青年腰间的剑,也许他们认为夏天是个什么神兵利器——其实也没错。

汪东城脚步偏移,阿木德清便下手落空,但他也是有些武功的,并且此时很不甘心,于是一把抓向了青年的帷帽。

他说:“你们大斐的高手是个丑八怪!”

帷帽滑落,汪东城倒也不太在乎这些,反正这王子还在气头上,只要别碰到他,其他的无所谓。

“这么见不得人!他肯定在武器上做了手脚!”

白色纱巾飘落,帷帽落地,发丝凌乱之下,露一张秀丽到美艳的脸。

从前许多人说红色并不好穿,青年身上的红却明澈清亮,天边云霞般的红衬了他的眉目,那颗泪痣星辰般地点缀,递进一个人的眼眸。

阿木德清愣了瞬间,还要下手,被一只带着护腕的手抓住了。

“阿木殿下,”男人快速地放开他,作揖行礼,“前些日子天涯堂才放出汪少侠亲手铸造刀剑的故事,你们离国难道不信他们吗。”

天涯堂名声之响亮,势力范围之广,连最北的昭国都要忌惮一二,更无需提一个还在给大斐上贡的离国了。

“而如果使用自己亲手铸造的武器都算是做了手脚,那请对耶律宛也一视同仁。”

然后他弯腰将帷帽捡了起来,微弯的笑眼,眼角有一颗和汪东城一模一样的泪痣。

“敝姓陈名德修,苍城人。”

辰亦儒走过来,那把名叫“雅瑟”的折扇打开,扇了一点风给汪东城,又帮他把帷帽戴好了。

“这是将军府的修公子,现任定远将军。”

陈德修退下的时候,听到红衣青年小声问他:修,你过得开心吗?

他点点头,就在刚刚,他看到汪东城那一刻,就足够开心了。

那段时间唐禹哲昏迷不醒,汪东城又捡到了修。

修苏醒后汪东城就辗转各地去找大夫,路费一开始全靠汪东城卖艺,修醒了以后能好点,因为他读过书,识字,还能在路边帮人写信读信来赚点钱。

汪东城会做一点饭,修则是一点不会,他看起来以前应该算家境还可以的,关于修是如何受伤,如何流落街头的,汪东城一句话都不问,只是细心地照顾他。

反正只要他不是个坏人就行了,其他的,多说无益,不如多练两次身法或者舞刀弄剑呢。

他们在衍安寺找到了解救的办法。

当日汪东城去了衍安寺,是因为原本在街上卖艺,听闻路人议论这衍安寺求家人平安康健十分灵验,唐禹哲还昏迷着,修身上的伤口也未曾痊愈,汪东城决定去为他们二人求两道护身符。

衍安寺住持道勤大师,为人温和慈爱,当日在寺内一见汪东城便如故交,不仅亲自为那两道符开光,更仔细问了唐禹哲的情况,沉吟一阵后让汪东城将人带来,也许他有办法。

汪东城自然大喜过望,那是他的好友,如今已经昏迷了快一年了,不吃不喝却看着未曾消瘦半分,但只能看着他闭着眼睛,不动不笑不能说话,这种感觉,颇为让人难受。

汪东城每天为唐禹哲擦一次身子,禹哲爱干净,他要照顾好,然后照例试着喂一点东西进去,还是一样的,水米难进。

甚至于自己含一点水在口中,嘴对嘴喂汪东城也试过,不过当时进去了,后面也会吐出来,真是能把人急死。

唐禹哲的头发攒得越发的长,汪东城想着留着就留着,禹哲的头发长得这样好,汪东城舍不得为他剪掉。

数天后他将人背到衍安寺,修也同在一路,住持为唐禹哲把脉后确认了一番当时的状况,修才知道东唐二人当时的情形居然如此之危难。

唐禹哲留在衍安寺,汪东城不放心,也跟着住了一段时间寺庙,整日里不是看护唐禹哲就是为庙里扫扫地。

修则干脆在寺庙里兼任了帮人看签解字,偶尔哄得哪个有钱人开心了还能拿点银子回去。

直到一天,修回来的样子有些异样,那日他记得清楚,汪东城的房间外有一树芭蕉,绿意正浓,有一叶正正遮了半个窗柩,阳光透进来,有芭蕉叶的脉络,影子落下,在他精致脸庞上,斑斓如蝶翼。

汪东城正坐在窗前,低头缝他们破了的衣服,旁边有好几段拢好的各色丝线。

修感到喉咙有些发紧,汪东城很快发现了他,头也不抬地喊他:“回来了,等会想吃什么?”

没有回答,汪东城把针线停下,抬头看到修的眼圈有些发红,在他白皙的皮肤上很明显。

“你要走了?”

修点头,走到他的面前,第一次那样出格地按住汪东城的脖颈,他们鼻尖靠近,于是那颗位置一样的泪痣重叠了。

呼吸的每一个起伏都感觉得到,修轻轻点了汪东城的脸颊,那颗泪痣在的地方。

“不要忘记我。”

汪东城于是伸手,将这个动作化为一种家人的温暖,他紧紧拥抱住了修:“才不会!修,我们会再见……”

他也点了点修眼角的痣:“我们有缘分。”

什么缘分?朋友兄弟亲人,能不能是那种爱人的缘分?实在不行,情人也可以。

修像逗了自己一下,但也回抱住少年:“我们当然会再见。”

我说了要用一生去守卫你。

在此之前,他要扫清一切障碍。

唐禹哲因为需在衍安寺中金塔休养,住持说在他醒来前不能见人,汪东城倒想一直守着,可家中来了信。

父亲病危,汪东城向住持叮嘱过后奔回辽城。

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他总算赶着见了父亲的最后一面。

苍老的男人躺在榻上,四周日光被挡在麻布之下。汪东城跪在那里,紧紧握住他父亲的手。

母亲的身体本就不太好,见了孩子这样更是伤心,尚且有秀丽模样的脸上露出悲切的神色,白发苍苍,让汪东城心中绞痛。

“阿父……”

父亲的声音喑哑,但盯着自己的儿子,像看一轮初生太阳:“儿……阿父不怪你……”

“你要……尽忠报国……你一身本领……要让大家……都过得更好一点……阿父相信你……”

“阿父一直都……相信你……”

父亲一直这样告诉他,小时候汪东城还在读学堂,父亲牵着他的手说,我们家大东会好好学,阿父相信你。

上学堂的代价太大,父亲的病情越发严重,汪东城自己决定不再读书,原本他要参军的,可进军队也需要塞钱,不然就是最差的活,阿母舍不得让她的儿子这样受苦。

阿母自己绣东西,想攒些钱给他凑彩礼,以后娶个好姑娘,连阿父的性命都决定放弃了。

汪东城知道以后,留下一封信就走了。

也许做儿女生来就是要拖累父母的,可汪东城绝对不愿意让父母亲为了自己做出这样的牺牲。

这几个月,他好不容易自己能挣些钱了,且住持收留他们在寺中吃住,省下的钱都托同乡带回来了。

可父亲的病却已经拖了太久。

汪东城说儿子不孝。

阿母抚着他的肩膀,泪流满面,但还告诉她的儿子:“大东,你很好,阿父阿母一直为你骄傲。”

她看了看孩子腰间的一刀一剑:“你阿父只希望,你活得无怨无悔,开心健康,能为天下人做出一点事来。”

大丈夫当顶天立地,能撑起家,更要去撑起国。

阿父说:“我守望月关……北方狼命舛……”

阿父曾是大斐骑兵,亲手杀了无数外敌,也是那多年的戎马生涯,让他落下了病根。

“儿……阿父看到红云啦……”

红云是当年那匹战马的名字。

最终还是,铁马冰河入梦来。

这一梦,太久了。

父亲离世后,汪东城本想一直守着母亲,可阿母不让,她说汪东城带来的钱已经够她生活了,让汪东城要出去,要做事,不求封王成侯,但一定要努力做出有益于天下的事。

汪东城从此着红衣,一是阿母喜欢这个颜色,她总盼着汪东城能娶个媳妇来着,二是为的是让阿母好听到自己的消息,也许那个江湖传言里的红衣少侠,就是他呢。

尔后回到江南,唐禹哲却已经走了,连一点消息都没留,汪东城猜他是遇到什么事了,所以才会如此急切。

只希望他要平安,其他的,汪东城一点不在乎。

那日万花丛中见了公子儒,不想后来衍安寺布施时他们又再见了。

“花仙?”

辰亦儒用雅瑟敲一敲他的头:“儒公子,或者公子儒。”

汪东城手里布施的勺子不停:“我爱怎么叫怎么叫,你吃不吃,不吃等会再来,大家正等着吃呢。”

辰亦儒难得脸上有点尴尬之情,一只白白的瓷碗从他的袖子里掏出来:“吃,少弄点。”

汪东城想也许是这个公子哥来体验体验被布施的感觉,也随手给了他一勺,继续招呼后面的民众了。

端着锅回寺里的时候,汪东城看到角落一袭水绿的衣裳,走过去,果然是公子儒,正在洗碗,非常认真地搓着碗上的污垢。

“真是,非要试试,试了又不吃完。”

“要不要用点皂角?”

辰亦儒也不管自己狼狈不狼狈了,眼前一亮:“要要要,快去拿!”

洗完了碗,汪东城帮他捧着那个瓷碗,辰亦儒则用扇子捶自己的腰:“那个少爷,比我还难伺候。”

汪东城好奇道:“与你一起游历的朋友吗?”

“正是,相当难缠的一个小友,可惜尊不在,不然何谈吃不完一碗菜粥。”

辰亦儒一撸袖子,顺手把碗给门口的一个乞丐了:“对了,今日天涯堂有新的江湖榜,要不要一道去听听看?”

一进茶馆,就有一道目光投来,简直密不透风,让人有些喘不过气。

“亚纶,这是……”

汪东城上前走一步,指着少年腰间那把剑:“小雨,我还认得它。”

炎亚纶笑着站起来:“少侠好记性,我姓炎名亚纶,家在中原。”

“汪东城,辽城人,”红衣少年举起一刀一剑,“它叫夏天,它叫鬼荣。”

辰亦儒用扇子一拍手心:“好嘛,你们从前见过!”

“不过是之前我卖艺的时候,得过炎少侠的捧场。”

炎亚纶为他倒茶,摇头:“若不是汪大哥本就武艺超群,我又怎么会心甘情愿地捧场。”

“你还卖过艺呢?”辰亦儒上下打量他:“没想到,你这个身子骨,居然能把武功练到如此境界。”

红衣少年抿一口茶:“熟能生巧,不过如此。”

“汪大哥这话不知道要让多少江湖中人汗颜了。”

他们正说着,说书人已经打开了那据说是最新一期的天涯堂江湖榜,一边将其张贴在墙上,一边开始讲解起这榜上人物。

汪东城此时虽然武功已大成,但在江湖上还只是个自由自在的小喽啰,一点名气也无。

“第二十三,武林盟主之子,大名吴庚霖,也是当今圣上的表侄。”

台下有不明所以的人发出嘘声,立即被人阻止了。

说书人乐呵呵地拍了一下惊堂木:“诸位,莫看这第二十三名家世雄厚,但其十三岁就单手打退过上上期英雄榜第三十八名,排这个位置,甚至还有些低了。”

汪东城无所谓地磕着瓜子,辰亦儒摩挲茶杯,轻声问红衣少年:“像这样门第出来的英雄人物,你觉得对其他平民公平吗——比如你。”

炎亚纶的目光不自觉紧跟着他,一点点从他的眉眼看到那张嘴唇。

红衣少年说:“当然是不公平,但怨言对于我来说,毫无作用,还不如多去练几套剑招。”

汪东城把茶杯放下,笑容轻松自然:“这天底下,真正能谈得上公平的有什么呢?不公平,我就想让它公平一点,一点一点,早晚有一天,哪怕还是不公平,但总有进益,总比不公平的今天好。”

辰亦儒看得出来,这的确是他的肺腑之言,于是端起茶杯,正色道:“以茶代酒,汪少侠这话极难得。”

炎亚纶沉默良久,温吞开口:“世上能认清事实的人都少,能像汪大哥这样,既认清现实,又在付出努力的人,实在是值得敬佩。”

汪东城继续磕他的瓜子:“这算什么,不过是尽自己的一份力罢了。”

“如果尊在,他一定喜欢你。”

红衣少年好奇道:“尊也是与你一同游历的朋友?”

辰亦儒无奈地扇扇风:“对啊,不过他现在正在品尝江南美食呢,等他吃够了,你就能见到他了——对了,既然我们都是游历,不如你和我们一起?”

汪东城好交朋友,更是和辰亦儒有些一见如故二见如亲的感觉,炎亚纶虽然让他有点感觉怪异,但当朋友嘛,对于他来说没那么多讲究,索性答应了。

台上一声惊堂木响,说书人高声喊道:“近来啊这江湖上可是风波又起,天涯堂老堂主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个徒弟,并且扬言他那个徒弟乃是奇才,天涯堂当交到他手中才是正途,这可把一众长老都气坏了!”

台下明显有消息灵通者,笑道:“老头,这段我们都知道,还有没有新鲜的消息?”

“当然,现在嘛,不仅大斐境内的天涯堂长老反对,连境外的天涯堂分堂主都已纷纷赶来,其中包括离国风堂主,昭国林堂主,远山火堂主,这下可是一场好戏看咯!”

说书人一捋胡子,摇头晃脑:“据闻老堂主那徒弟,有一头长发及地,一经露面就俘虏了天涯堂副堂主,那叫一个……”

惊堂木响起,说书人呵呵笑:“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江南的莲花开了,碧波荡漾之间,一个红衣青年跳下去。

女人的惊声尖叫终于停歇下来。

岸边的公子手握荷叶饼,认真吃着,直到他的手被女人尖叫吓到一抖。

可怜的荷叶饼,不过脏了也没事,吹吹可以吃——角落处出现一个黑衣人,也认真地看着他。

好吧,瘪了一下嘴,地上的荷叶饼很快被人收走了,吴尊的目光只好无所事事地看向那个致使他没有饼吃的元凶。

红衣青年出水,手里搂着那落水的女子。

吴尊站在那里,心想,他倒是比荷花艳一点。

其实分明是清丽的长相,一身红衣生生衬出了胭脂香般的明艳。

水珠滚落,湿湿的发贴在脸颊,却显得红衣青年脸上的泪痣更加明显。

吴尊只是坐着,等他的暗卫再买一个荷叶饼来。

那女人被青年带上了岸,很快醒转,然后哭哭啼啼起来,无非是什么清白啊贞操啊之类的话。

吴尊听得烦透,江南富饶,其他贫苦荒蛮之地就算了,在江南可风气开放得多,这女子也许,只是看到了救她的人的脸?

于是二皇子殿下笑了,他站起来,想听听青年如何回答。

那人的声音和他的长相蛮配,现在有点软软的无助:“在下家徒四壁,四处流浪,唯有身上一刀一剑,姑娘若是不嫌弃,以后可就要随我一起偷瓜当乞丐了。”

这个时候,吴尊看到了青年身上朱衫的补丁,想必那女子更是看得清楚,眼见着这穷鬼少侠字字恳切,一股脑就翻身站起来了。

这女子倒也有意思,左看看右看看,觉得还是舍不得这郎君的俏丽脸蛋,居然又扭过身问他:“我要是嫁你,你愿意进南风馆吗?”

吴尊好悬没左脚绊右脚把自己摔倒,简直笑得要肚子痛,怎么该死的暗卫还没把荷叶饼买回来……

那红衣青年也是哭笑不得,只能摇头:“姑娘,在下还是更喜欢女子。”

于是那姑娘叹着气摇着头走了。

吴尊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你如此好心,那女子却简直恩将仇报,你不要放在心上。”

红衣青年对他点点头,微笑:“无事,其实这姑娘……也颇可爱……我拒绝后就没有纠缠了。”

那是因为你一看就没钱好不好。

旁边窜出一个黑衣人,吴尊手上就多了一个荷叶饼。

二皇子殿下想了想,想了想,还是想了想,想了很久很久,最后决定掰一点饼嘉奖这位他的优秀子民。

等他终于想好了下定决心掰饼,并且饼终于不负众望一点碎屑没掉落,红衣青年已经远去了。

吴尊有点开心,又有点后悔,干脆把饼全扔进嘴里:“公子儒现在哪里?”

“回禀殿下,公子儒已在福临客栈等候。”

回到客栈,公子儒和他的小表弟已经把菜准备好了,吴尊倒是看到桌上多一副碗筷,对于所有可能和他抢饭吃的人都保持高度警惕:“这是?”

辰亦儒只差说这桌子饭够你吃,吃不完可以加菜,还是咳了一声:“尊,这是我和炎公子一起游历中结交的好友——现在拿馒头去了。”

吴尊点点头:“馒头挺好吃的。”

辰亦儒暗自摇头:你嘴里什么不好吃。

他虽然饿,但也有一点天潢贵胄的礼节,还是得等那人来了再动筷子,结果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坐在饭桌前好像时间特么慢,吴尊等了又等,终于忍不住——站起来。

“我去看看,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

雅间的门被打开,一盘馒头正正好在他面前,因为门突然打开的原因,端的人侧身躲闪,以至于一个馒头咕噜噜落在地上。

红衣青年比他更先弯下腰去捡。

汪东城拍了拍那馒头上的灰尘,抬眼就看见那双鹿眼直直盯着他手里的馒头。

红衣青年笑了笑:“饿了?”

他往屋里走,放下盘子,伸手掰了一半干净的给眼巴巴的公子哥。

另一边落在地上的,则是放进了他自己的碗里。

于是辰亦儒笑道:“我说尊会很喜欢你。”

红衣青年侧头看认真吃馒头的人,也是心中称奇,富贵人家里少有如此珍惜粮食的年轻人,想必一定是家教极佳。

“汪东城,家在辽城。你慢慢吃。”

炎亚纶在旁边为他介绍:“这是我表哥尊,他最爱的就是美食。”

红衣青年点点头,心想不用介绍,这很难不看出来。

一顿饭解决得干干净净,吴尊撑得要解开一节腰带,又被角落的人瞪了。

他才不管,自顾自说:“我们去湖边散散步吧。”

辰亦儒把扇子收起来:“你得先保证你不会去买糕点吃。”

红衣青年看他眼巴巴的样子甚是可怜,拍了拍他的肩膀:“今日先不吃了,我知道有家斋饭很好吃,明日带你去?”

“好喔!”

他们四人一起往那湖边走,那一日天气颇好,莲花绽放,荷叶碧玉,吴尊走在红衣青年的身边,隐约嗅到一点植物的清香。

岸边水被风拂起,微皱,掀起它蓝绿色的波光鳞片。

温度适宜,风适宜,人也适宜,那时年少轻狂,人人都敢说自己要为天下修太平。

汪东城一身红衣,站在树荫下,吴尊想起江南的更南,有一种红色的糕点,黏黏的,咸口,想必不如他身上的清香。

后日他想起来这一天,大斐皇帝陛下提起一支笔。

江南晴好眉眼,若红衣。九州四海皆乾、虎山居。

芙蓉溅,好景去,再难得。城上郎君闻秋歌、裁春风。

好景去,再难得。

辰亦儒有一把扇骨叫“雅瑟”,一只笛子叫“兰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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