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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和外面不一样,这里整洁的过分,有打好的书架和柜子,所有的东西分门别类放的整整齐齐。

这是因为沈雪青从小就有轻微的洁癖。等到她长大了自己买房子的时候,这一点更加变本加厉。

上辈子她和郑长平很大一个矛盾点也在于这里。

她爱干净,回家必须要换家居服和鞋,可郑长平一到家就瘫在沙发上,鞋子也扔的到处都是。两人没少因为这件事吵架。最后发展到严重的冷战分房,郑长平干脆是连贴身的衣服都不高兴每天换了,沈雪青每天堵心,体检的时候都多长了几个结节。

沈雪青想起这事情就有点不高兴,她扫视了一眼房间,目光落在了书桌上的一沓信封,忽然就握紧了拳头。

——那一堆信封正是郑长平写给她的!

桌面上还铺开一张雪白的信纸,上面是自己昨晚走之前来不及写完的回信。

“郑长平同学:

展信佳!

上次你写给我的关于南斯拉夫大使馆被轰炸的事情,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呸呸呸!这个狗东西知道个屁的政治!附庸风雅!

沈雪青脸色铁青地把信纸揉成了团,扔进了垃圾桶。

她和郑长平的孽缘,起源于高二时候的一次学校组织的辩论会。

那时候沈雪青作为优秀代表,坐上了大巴车去了临市的学校打比赛。

对方辩友里有一个高一的小姑娘风格激进,能言善道,和沈雪青不打不相识。她就是郑长平的亲妹妹,郑长芸。

一开始是郑长芸作为东道主,在比赛之后请沈雪青吃了一次食堂。那之后两人经常写信联系。

再后来,郑长芸经常提到自己的亲哥哥,说了很多好话,然后稀里糊涂地,沈雪青就和郑长平成了笔友,反而和郑长芸疏远了。

再后来进入了大学,郑长芸成了晚自己一届的学妹。郑长平又借着这个名义老是往临清大学跑,和沈雪青就更熟悉了。

毕业后,沈雪青留在了北京,郑长平一直在私下献殷勤,说自己高中时候就对沈雪青一见钟情了,所以后来才一直和她想方设法的通信联络。一直到沈雪青毕业后第三年,她才放下戒心,终于和郑长平在一起了。

那时候的她自以为自己和郑长平通信多年,彼此又算半个老乡,多少也算是知根知底的,这就是她的最好选择,没想到……

提起这上辈子最大的瞎眼,沈雪青就气成了河豚样,桌面上厚厚的被精心收藏的信封也变的格外刺眼。

沈雪青拿起来掂了掂,冷笑一声,统统扔进了垃圾桶!

她上辈子结婚六七年的时候才知道。郑长平根本不是跟他追人的时候说的那样。这个混蛋当年热衷于和女孩子当笔友,同时联系了好几个女生,写出去的信内容都差不多,堪称重复利用第一人。

只有她,傻傻地真的以为郑长平暗恋自己很久。

去你的郑长平吧,这辈子,你休想哄骗我了!

……

沈雪青骑车走的飞快,留下村里的人一传十,十传百。

有人想去沈家道喜,却被拉住了。

“你不知道啊,沈家今天好像闹矛盾了,下午吵吵了好几次,所以他们家小孙女才一溜烟跑了。”

“这,沈家就这么让刚考上大学的孙女走了?一顿饭都不留?这也太不像话了。沈家大嫂这个气量,啧啧……”

沈胜利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恰好听到了这些话。

他皱着眉头,避开了村里的主干道,从小路回了家。

一进门,他就看到自己的老妈和妹妹坐在房间里抹眼泪。

看到沈胜利回来了,全丽华立刻跳起来拉着他哭:“胜利啊,你可回来了!你可不知道,如今你妈和你妹妹都要被沈红梅那个死丫头给欺负死了!”

沈志国推门进来,喝住了她:“少说两句,今天这件事要不是你嘴碎,也不会闹得我们沈家成了别人眼里的笑话!”

沈志国三言两语地给儿子说了一下大概。

沈红樱跑到哥哥身边,叉腰告状:“哥!你可要替我做主!妈是长辈,不好和沈红梅计较。可是你和我们一起长大,你帮我揍她一顿不要紧的!”

“瞎说什么!”沈志国嘴里这么训斥着,手上却一点动作没有。

沈胜利没有立刻说话,反而是问全丽华:“妈,你听叔叔说,沈红梅肯定能考上临清大学是吧?”

全丽华点点头:“对啊,怎么了?不就是个大学生么,你妹妹今年也可以!”

沈胜利没搭理她,反而在心里盘算开来。

临清大学,那可是北京排的上号的好学校了!

他在外面给人开车,跟着老板一年到头走南闯北的,家里人鼠目寸光的,可不代表他也是。

他还记得公司里招人的时候,只要是个大学生,工资就高人一等。就这样,还招不上。因为这年头,私家小企业是留不住金贵的大学生的。稍微混的好一点的大学生都进了什么银行啊,政府啊这种有前途的地方。

沈胜利一直知道堂妹会读书,从小到哪里都是老师的香饽饽,但他也没想到自家小门小户的,居然真的能飞出来一只金凤凰!

全丽华和沈红樱气没处撒,跟沈志国各种哭闹。

一会儿说坚决不肯拿钱请吃饭,一会儿又说要城里找陶秀兰好好闹一通。

沈胜利听到这里心神一震,脱口而出:“不行!你们绝对不能去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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