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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玩笑地说,她这副模样,像是来找我偷情的。
我们隻简单讲了两句,她就匆匆跑下楼,跟同事到村上的一家大饭店吃饭去了。到了下午,他们齐齐端着电脑,被村委带着到村口摆地摊。
我既不想添乱,也不想凑热闹,就独自在旅馆旁边的一间面馆里吃了面,回房间补了个觉。
下午四点,太阳逐渐西沉,斜斜地照在旅馆的深色木质地板上,灰尘在光线中缓慢地漂浮着,整个房间都显得懒洋洋的。
我已经在电脑前坐了两个小时,又是挠头、又是咬笔头,手边的草稿纸上写满了乱七八糟的关键词句,搜集的都是拐卖儿童罪的相关法律条文和判决案例。
“收买”属于“拐卖儿童罪”的一环,这毫无疑问,可他们但凡有点脑子,也不会承认小孩是买来的吧?
当初警方找到我,说是人贩子有本记录了部分被拐儿童信息的手册,倒或许能成为证据之一。
南亦嘉那件事曝光之后,新闻围绕着“团聚”这一主题展开了大面积报道,后来媒体视线又都聚集在四个命运悲惨的女孩身上,根本搜索不到收买方被判刑的报道。
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是,我被拐走的时候五岁,头脑中关于那个时期的记忆非常模糊。再加上南亦嘉已经不在了,□□程又肯定不想趟这趟浑水……
我从书桌前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趴到窗框上看着外面的景色发呆。
一隻黑色羽毛的鸟类停在了电线上,不多时又扑棱着翅膀飞走了。我偏过头,目送它在视野中缩小成一个点。
收回视线时,我瞥到了裴以北放在房间里的行李箱,因为时间仓促,还没打开过。
如果她在吃药的话,药瓶一定就放在行李箱里,又不是治疗心肌梗塞、哮喘之类的紧急用药,随身携带的话,反倒容易被别人看到。只要我打开行李箱,找出药瓶,再上网搜一下药物说明书,就什么都清楚了。
我直起身,走到了行李箱旁。
那天的夕阳见证了我跟一个非生命物体长久的凝视,最终,我遗憾地撇撇嘴,还是把手缩了回来。
我突然想到,不能翻裴以北的行李箱,但是可以直接去见裴以北。放着这么专业的女朋友不用,我自己一个人瞎琢磨个什么劲?
她是来给村民做法律援助的,而我,是一个需要法律援助的隔壁村村民,她来援助我,完全合理。
想到这里,我一把抓过桌上的草稿纸,握在手里出了门。
我不知道他们摆摊的具体位置,只听到中午乌泱泱的一群人说“村头这边、村头那边”。我下了楼,旅馆老板娘正巧接了小孩放学回来,我向她稍作打听,她立刻热情地跟我说了具体的位置。
我跟着导航往前走,走过了一段很熟悉的路。
我的小学就是在上航村读的,叫上航村中心小学,附近几个村的小孩都在这里上学。读大学时听说搬了新校区,不过还是在上航村里,而下航村根本就没有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