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雪荷泽的小姨石小曼是近代最早几批自费出国留学的女学生之一。她出国学习的原因很特别,在愤怒于父母把姐姐嫁给粗鲁文盲的军痞,又为自己将来婚姻而担忧不安的情况下,她做出了惊世骇俗的行径——偷偷地从家里拿了一大笔钱,跑到教会拜託相熟的神父帮助自己去了美国——她的行为直接导致了家里宣布与她断绝关係,再也不认她这个女儿。石小曼在美国待了四年,回国后身边多了一位大她近十岁的洋人富商丈夫。洋人大抵在国人眼里比自己人要高上一等,石小曼无意外地被娘家重新接受。由于她没有自己的孩子,于是一直把雪荷泽当成亲闺女疼宠。基于有类似的留洋经历,雪荷泽近两年与她的关係越发地亲密了,书信不断,甚至比同自己亲生母亲的关係还要好。
若是石小曼的话,一定能理解雪荷泽的心情吧,两人都是敢于做出惊世骇俗行为的女性。若是雪荷泽没有在半路上遭遇土匪,她或许会同钱云笙在北平安定下来,然后自然就没原女主什么事了。
怀表滴答滴答的声音在屋子里迴盪,顾明月等了又等,可钱云笙好似睡着了一般,咬唇闭着眼睛毫无反应。
「我知道了……」女人声音哽咽,用万念俱灰的沙哑音色低喃出这几个字。她动作缓慢地从钱云笙身上爬起,寻思着今日是否先离开,不能逼人逼得太紧,现在不如先回住所另想个办法。
顾明月不想用自杀威胁男人的那一招,靠逼迫得来的感情,太不牢靠。
「我先……呀!」正想要做出泪流满面的表情然后告别的顾明月,突然被猛然坐起的钱云笙抓住了手腕向前一扯,她瞬间失去平衡地跌倒在了他的怀里。
男人的行为套路无常,顾明月短暂地不知所措后,内心被汹涌而来的巨大喜悦所填满。
钱云笙双臂紧紧地环住她,玉白纤长的手指按着她的头,声音沉闷含糊地低吼道:「我也喜欢你啊!」
怀里女人的身体轻软,可他那些柔情,却找不到着力的地方。
两人的身份背景悬殊,就算离开了上海又能如何,他们靠什么谋生,除了会唱戏他别无所长,是给不了她幸福的男人。
「你走吧,忘了我吧。」似是终于得尝了许久的心愿,脸上带着满足之色的男人,温柔地替顾明月拉平衣服上的褶皱,嘴里说着道别的话。
这一别,再见就形同陌路了。自己这样不堪的人,怎么配得上大小姐,钱云笙虽然表面看上去傲气,骨子里实则自卑到了极点,为了能够出人头地连委身同性这般下三滥的事情也能做的男人,独自在淤泥里打滚儿才是他的宿命。
顾明月怎会容许他一再逃避,好不容易使他亲口承认内心的感情,现在正是一鼓作气把人拿下的时刻,她要趁热打铁,让钱云笙避无可避,无处可逃。
「我不走!」顾明月倔强地拒绝,她以快到男人来不及阻止的速度脱下上衣,露出光洁柔软的肩膀手臂,以及仅着一件鬆鬆的,能透出两点粉嫩茱萸的白色丝质西式内衣的上身,在男人震惊的表情中,拉下胸前最后一点遮蔽物,明晃晃如两颗大水蜜桃儿一样的乳儿。不设防地映入了男人的眼帘。
「你,你做什么,快穿上衣服!」钱云笙慌乱地闭上眼,他胡乱地挥出手,可不巧地正逢女人欺身向前的动作,一个晃神柔腻的乳肉便抓了满手。
顾明月牢牢按住胸前他欲抽离的手,声音婉转缠绵地说:「嘘……你感受到了吗,我为你而加速跳动的心臟。」
钱云笙的喉结咕隆地上下滚动,他不自觉地嚥下一口唾液,顾明月的神情带着他从没见过的魅惑之色,从一朵清新妍丽的百合花变为了一片在夜间妖娆绽放的绛色蔷薇。
瞬间转变气质迷惑男人这种小事,顾明月现在信手拈来。
钱云笙真的被诱惑到了,他所有对情事的认识都来自于唐英韶,平日里哪里有机会与女人肌肤接触,更何况是如此香艷极品的女体。
「不行!你不该做这种事!趁没有人看到,快离开这里!」钱云笙终究还是用理智的缰绳约束住了感情,他大力抽回自己的手,把顾明月推开后迅速从地上爬来,似要拉开门夺路而逃。
再在这个房间里待下去,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理智就会崩溃,做出连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的事情。
「你站住!」顾明月厉声喝止住了男人的动作,她的声音里蒙上了浓浓的屈辱与不解,「能和唐英韶一个男人做,却无法要了我么?」
钱云笙的手停顿在门把手上,他终于理解什么叫撕心裂肺的痛楚了。
自己最不堪,最丑陋的伤疤,被顾明月一把揭下,连着血淋林的皮肉,让他连包扎的时间与空间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