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爱苗
4-2爱苗
一个雷雨交加,沉闷的午后。
歌舒捷坐在圆垫上,知音站在窗前看雨。
「你叫知音,音律一定很行,唱几首歌,弹个小曲给我听听。」
「不会唱,不会弹。」
「我拿马头琴来帮你伴奏。」
「别……」
「我命令你唱!」
「好吧,你耳朵痛,可不能找我要医药费。」
歌舒捷从长衣柜底下拿出马头琴,琴首雕着一隻马头,以此为名。
更更~~~~更更更~~~~
梯形的音箱放在大腿上,弓在马尾弦上穿梭,指在驹上游走,歌舒捷悠然地拉着马头琴,曲调从大唐皇宫流行到长安城,再由胡商传回大漠,歌词简单,旋律活泼,是汉朝宫廷乐师李延年所做的「佳人歌」。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寧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最难得。
歌舒捷瞇着湛蓝眼眸,剑眉蹙成一条线,眼角馀光带着惊吓。
知音,名字好听,说话声轻柔,唱起歌来怎么像快死的乌鸦哀嚎!
歌声呱噪,五音不全,旋律跟不上,更可怕的事,有鼻音、有喉音、有破嗓、有哭调……一首轻柔动听的歌曲唱成乌鸦奔丧,惨不忍听。
更____弓止住,
骇白了脸的歌舒捷拍拍胸口,让停止跳动的心脏活过来。
不好意思,她嘴角勾起一抹苦笑,后宫妃嬪为她改名「李魔音」。
把马头琴放回衣柜,手拄着下巴,看着都是糖胡,低胸沙罗装扮和业裙,这种华丽的衣服在大漠派不上用场,在床就行,酥胸半露,薄纱隐约透明,荷叶裙一掀
,方便直接进攻,适合当夜衣穿来勾男人魂。
她需要几套裙马装,过些日子到喀喀答去买,先暂时穿堂姐的。
「过来!女人!」他叫她跟叫小狗小猫一样的口气。
「是。」她款款走到圆垫前。
「坐到圆垫上。」可爱又性感的命令。
她才坐下,他就把头枕在她大腿上。
「你会甚么?」他抬眼看着她。「公主?」
「甚么都不会,就是公主该会的。」她实话实说。
「在后宫,你每天睁开眼到闭上眼,一整天时间都在干甚么?」
对知音而言,一字以蔽之____
躲。
绝大多数的公主一生离不开争宠、争风吃醋、争奇斗艷……举凡跟争有关的是非,她都不介入,也不加入党派,常孤孤单单「躲」在御书库。
今天看那个妃子伺宠而骄,明天就被打入冷宫,后天换昭仪独领风骚,没几天悬樑自縊,不见天日和呜呼哀哉都不惨,被削去四肢、挖去双眼、毒哑喉咙,浸瓮的人猪最可怜,求生不得,求死亦不得。
不论谁失势,做儿女的都成了惊弓之鸟,早也怕晚也忧____父皇。
在大君的面前,只能聊风月,不谈大唐的家务事,尤其不能提到父皇,自讨苦吃,自找罪受,自寻死路。
「看书、逗猫、玩狗、还有,吃饭、睡觉、洗澡、上御厕。」
「我听了都打呵欠了……」他张大嘴,眼神茫茫。
呵~~~~
不是因为她说的那些废话让他厌烦,而是他确实有些睏意。
出外靠体力,回家靠精力,他才二十八岁,十几二十来天的披星赶月,这点还累不倒他,只不过早想着她、晚想着她、在马上想着她、吃喝想着她、无时无刻的想念使他无法好好休息。
见到了她,他感到很安心,就枕在她怀里睡。
「好好睡吧。」抚着他柔软的发丝,像在哄小孩睡觉。
「嗯……」咕噥一声,蜷缩身躯,往她怀里一鑽,很快熟睡。
为了不打扰到他,她静止不动,看着指尖缠着发丝,知音这才发现大君的发色不是纯黑色,而是带有亮泽的焦土色,十分特别,十分好看。
她不过是个普通的公主,也可以说是甚么也不会的小女子,却能拥有这么出眾的大君,即使,这一刻他在她怀里只是短暂的,但这个下午的记忆,足够她一生回味。
雷雨停了,阳光从穹顶洒进来,慢慢地变成橘子色。
外头传来一阵又一阵牧民赶牛羊回家,响亮的号角声和浑厚的歌声。
大月氏子民非常喜欢唱歌跳舞,用完晚膳,几乎每晚都会在空地升起冓火,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围着冓火,有的吹笳,有的拉马头琴,随着音乐声,不少人手牵着手,边唱边跳,乐天知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