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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简嘉向小石屋中看了看:“你准备在这里养小香猪?”也挺好的,宠物猪长不大,三间石屋能养上好几只了。就是大猪生了小猪之后会有人买吗?这年头就已经有人用猪当宠物了吗?

秦易缓步走到简嘉身边,他指了指左侧的石屋:“养上两只,到年底的时候它们就能长大了。小香猪口感好,骟过的香猪比普通家猪味道更好。”

简嘉:???

等等,他们说的小香猪,是同一个小香猪吗?

经过秦易的解释,简嘉才明白她闹了个笑话。原来当地有一种小型猪名叫香猪,小香猪体型圆润可爱,长大之后圆到没有脖子,这种猪最大只能长到一百出头,秦易准备养上两头,等到了年底宰杀了做年猪。

简嘉倒是不反对养猪,她就是有些不解:“你怎么突然想养猪了?”她还以为秦易想从猎户转行成养殖户了,原来他只是想养两头自己吃。

秦易沉沉地看了简嘉一眼,一言未发。

对于秦易偶尔不回答的做法,简嘉已经习惯了。这会儿她的注意力落在了身边的这两棵树上,原以为它们也是桃树的一员,结果抬头一看,枝丫上结着的稀疏的黄色果子,怎么看都不像是桃子。

简嘉眯着眼细细辨认着,不确定地问道:“秦易,你看这树上结的是梅子吗?”

秦易瞟了一眼,给出了肯定的回答:“是梅子,非常酸涩,不太好吃。不过花很好看,因此娘才留下了它。”正是因为梅子酸涩,没有动物食用,娘亲才将梅树栽在了石屋附近给鸡鸭遮风挡雨。

见简嘉对梅子感兴趣,秦易跃起从头顶的树枝上摘下了一只黄梅递给了她:“可以放在枕边闻香。”梅子又酸又涩,秦易从来不吃这玩意,不过梅子的香味独特,每当梅子成熟时他会摘下一些放在枕边闻味道。

“咔嚓”。

清脆的声音传来,秦易震惊地看去,就见简嘉的五官皱成一团:“唔,好酸。”

秦易:……

看着简嘉手中印着牙印的黄梅,秦易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不是告诉你梅子又酸又涩了吗?你为何不信我?”

简嘉口中疯狂地分泌唾液,好一会儿才压下了酸涩的感觉。她呲着牙吸着冷气:“不是不信你,而是想尝尝梅子的味道。这梅子熟了呢,可以用来泡酒或者做成果干了。”

秦易一愣:“梅子泡酒我是知道的,做果干?”他倒是不清楚了。

简嘉握着黄梅抬头看着树干:“这么好的梅子,不能浪费了……”今天天色已经晚了,等明天天亮之后,她要摘下梅子做梅子酒梅子露和话梅。

简嘉兜了一小捧梅子离开了果园,洗净的黄梅圆溜溜地散落在她的枕边,梅香浸染了她的床单枕头,也进入了她的梦中。说不清梦里到底梦到了什么,她只知道第二天醒过来时精神特别好。

吃过早饭后,简嘉便背着背篓来到了果园中。秦朗听说她要用梅子做零食,就像是一条小尾巴紧紧跟在她身后。

果园中的两颗梅树有些年份了,因为虫蛀,有一部分枝干已经腐朽,只有高处的枝干上才有梅子。简嘉不敢上树,为了摘到树顶的梅子,她特意做了个摘梅子神器。所谓“神器”其实有些夸张,她只是用竹片完成一个圈固定在竹竿前端,再用细纱布缝成了一个小网兜。

这种粗制滥造的抄网搁在之前的世界肯定会被人嘲笑,可是秦朗从看到小抄网之后就没舍得松手。当看到简嘉抬头用抄网轻松摘下两枚黄梅时,秦朗双眼亮晶晶,不等抄网完全放下,他就冲到了网兜旁从里面取出了两只黄呼呼的梅子。

“两只!”秦朗一手握着一只梅子,眼神中满是骄傲:“姐姐做的神器,一下就摘了两只梅子。”嘉嘉姐姐一定是全世界最厉害的姑娘,她总是能捣鼓出神奇的东西,无论是用来给衣服脱水的脱水机还是这只摘梅子神器,都让他大开眼界。

简嘉笑道:“好啦,一会儿站远一些,别让梅子砸到了。”

梅子长得稀疏,即便有秦朗的帮助,想摘下它们也不容易。一上午过去了,简嘉才将能力范围内的梅子摘了下来。这些梅子并非每一粒都能用,它们中有的生了虫,有的留着疤,秦朗将每一粒梅子都细细检查了,只有品相好看没有虫眼的梅子才配留在篓子里。

黄橙橙的梅子装了大半篓,提在手中沉甸甸。秦朗双手抓着竹篓的一侧,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想要和简嘉一起分担梅子的重量。

瞅着秦朗涨红的脸,简嘉心疼道:“朗儿松手吧,姐姐背得动。你去看看你兄长回来了没?”往常这个点秦易已经到家了,可是今天到现在还没见到他的影子。难道是下雨之后山路难行,让他耗费了比往日更多的时间?

正想着,果林外传来了将军的叫声。这叫声和往日不同,往日里将军回家之后只会向征性地喊两嗓子,可是今天它却一声接一声,声音满是焦急和暴躁。

简嘉循声看去,只见将军正从院门的方向狂奔向自己,它脖颈上的毛炸开,尾巴也耷拉了下来。将军急速冲到简嘉面前,焦躁地嘤嘤了几声,见简嘉面色凝重,它张开嘴巴叼住了简嘉的衣摆,将她向院门的方向拖拽去。

简嘉心头一惊,她快速对秦朗道:“朗儿,你去找二叔,中午姐姐如果回来晚了,你就和二叔凑合一顿。”

秦朗抿着唇看了看简嘉,又看了看炸毛的将军,脸上的血色渐渐消失:“姐姐,我同你一起去。”他只是小,人却不傻。将军这样反常,只能说明兄长出事了。爹爹说过,他是家里的男子汉,就算天塌下来,他都能扛得住。

简嘉抬手摸了摸秦朗的脑袋,“听话。姐姐去去就来。”

作者有话说:

小时候我亲戚隔壁邻居家养了一条大黄狗,正宗的大黄狗,体型和狼狗一样大,黄白色的身体,耳朵竖起来,尾巴卷着,又漂亮又霸气。

这狗特别聪明,农村冬天有偷狗贼,小偷丢了沾药的鸡块在他家附近,狗子领着主人去看。平日里帮着带孩子,晚上看家护院。有一年冬天他们家蒸馒头的时候灶膛里面火没灭,半夜的时候火掉了出来,把厨房引燃了。要不是狗子,那户人家家就烧没了。

老黄狗活了十六岁,某一天它看了小主人几眼后离开了家,家人再也没找到它。

◎电视里都是骗人的◎

从小到大的经历告诉简嘉,越是紧急时刻越是要冷静。只有冷静下来,才能做好准备应对接下来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哪怕将军焦急得团团转,简嘉也没有因为它带来的消息慌了阵脚。

安顿好秦朗后,简嘉快速收拾好了物件。她从没进过山,不知山中情况更不知秦易遭遇了什么,想到秦易有可能受了重伤,她收了一件干净的衣服装在了包裹中,同衣服放在一起的还有二叔提供的止血药,一把锋利的剪刀,和一小筒用来消毒的白酒。

她换了长裙,挽起头发,换上了更容易在山间行走的装扮。收拾妥当之后,她往腰间别了一把菜刀,提起三尺长的木棍快步跟上了大黑狗。

秦二叔拉着秦朗的手站在院门外,眼看看着简嘉的背影消失在山道上,秦朗的眼眶一点点红了。二叔伸手摸了摸秦朗的脑袋:“你兄长和嘉儿都是有福之人,不会出事。朗儿要是心里难过,哭一场也无妨。”

秦朗抽了抽鼻子,坚强地挺直了后背:“我不哭。兄长和姐姐不在家,我就是家主。”说罢他揉了揉眼睛,大步向着家的方向走去:“我要收拾家里,等兄长和姐姐回家。”

二叔叹了一声,懊恼地锤了锤自己的大腿。都怪自己太心急,得知秦易可能出事乱了阵脚,没帮上忙也就算了,自己还摔了个七荤八素。

“哎,老了老了……”

简嘉上辈子生活在平原上,整个城市唯一一座山在郊外,海拔只有八十多米。那时她一直想着有空去爬个山,站在山头俯瞰城市风景。可是直到猝死,她都没能寻到上山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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