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男朋友
双方争执不下,闹声传遍了整座大楼。
而真正的隋恕已经趁着两方大乱之际金蝉脱壳,坐上了下南洋的飞机,再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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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啼笑皆非的假间谍事件以及“入常”大战的硝烟与远在海岛的简韶没有任何瓜葛。
她对此一无所知也毫不关心,并四处赶着采买年货,与小祈度过两个人在一起的第一个新年。
自从上一次闹别扭之后,两个人之间的关系非但没有疏离,反而更黏糊了。从海边回来的路上,小祈的嘴巴就没闭合过,时不时地露出傻笑。
简韶佯怒,点他湿漉漉的小脑袋:“就你最会笑了!”
“因为我最开心!”
简韶的笑声在浪涛里飞的很远:“被人管着有什么开心的?”
“因为不一样呀!”小祈把自己的手塞进她的手里,虽然他的手掌已经比她大了。
“我觉得,以前,好——但是,只是一种对宝宝的好。”他磕磕绊绊地讲长句子。
简韶逗他:“那现在不是了?”
“不是的哦,”小祈认真地说,“是对男朋友的好!”
说出这个敏感的词,简韶还没有什么反应,他自己的脸就刷地红成了熟苹果。
心跳好快,体温也好高,手心快出汗了……小祈的眼睛飞快地眨了一下,偷偷瞟她一眼,又心虚地挪开了。
他竖着尖尖的耳朵听了听,没听到简韶的反驳,立马开心地要飞起来了。
不过他没进化出翅膀,所以还得被她牵着走路!
小祈想,如果她真的顺着他的话承认了,他要说些什么呢?可是他好像还没正式表白过,是不是不算合格的人类男朋友?
要是他现在就跪下来表白,她万一临时反悔了该怎么办?等等……跪下来好像是求婚。
他的脸暴热,眼神乱飞。其实求婚也不是不可以……
简祈的小心思全写在脸上,被简韶一览无余。
她谈过两次恋爱,情窦初开的中学时期也有产生朦胧好感的对象,虽然情感经历不算多,但也早就不是会因为一个称呼就乱了阵脚的小女孩了。小祈的反应让她觉得特别可爱、好玩,仿佛回到十几岁的时候。
她故意不说话,只是拉着他向前走。果然,他的表情开始变化起来,像打翻了调色盘。
简韶想,算啦,不逗他了。以他的脑补能力,估计今晚上能想象出来一百种情景,然后列出两百个可疑对象。从男到女,从老到少,从楼下晨泳的菲佣到路边遛狗的大爷、散步的学生、摆摊的小贩,全都成了勾引她的对象。
简韶说:“走吧,回家睡觉喽!”
他扯住她,扭扭捏捏地旁敲侧击:“你说是不是啊……”
“是什么?”简韶明知故问。
“就是,就是……就是那个啊!”
两个人在月下对视,热带的暖风拂过耳畔。
简韶主动亲了他的嘴唇一下。
小祈似乎已经呆住了,显得格外笨,嘴巴僵住了,手脚也好像不知道放在哪里了。
“你说呢?”简韶问他。
“我说,我说,我说——”
声音越来越小,只有耳根越来越红。
半晌,他赧赧地说:“这是你第一次主动亲我。”
简韶拉着他,继续在星空下向前走,“以后还会有很多次。”
“因为我是男朋友。”他赶紧小声补充。
她装听不见。
小祈的声音大一点:“是男朋友!”
他嘀嘀咕咕了一路,睡觉的时候也不忘在她耳边悄悄念:“是男朋友哦,是男朋友哦,是男朋友哦,是男朋友哦……”
好像她是块许愿石,念多了就能点石成金。
简韶终于憋不住笑了:“是是是。”
“真的吗!”他弹起来,念咒语似的大喊,“是男朋友是男朋友是男朋友了!”
“睡觉。”
“是男朋友了!”
“闭嘴。”
“是男朋友了!”
简韶一把扯倒他,强行用被子罩住他的头,结果还被他趴到耳边,嘿嘿笑着吹气:“shi……nan……peng……you……le……!”
简韶甜蜜又痛苦地想,男朋友祈真的有点烦人,还是宝宝祈省心。
第二天简韶还睡的迷迷糊糊,就听到某个角落传来噪音。睁开眼,原来是小祈正在捣鼓东西。
她凑过去,发现他正在改造自己的衬衫。看到她醒了,小祈眉眼弯弯地和她道早安。
明媚的清晨,葱绿的椰子树,干净漂亮的男孩,这大抵是个美好的早上,除了桌子上审美诡异的衬衫。
简祈在正面加上三个四四方方的大字:男朋友。两只小小祈正被迫抱着针线缝制。
他生怕别人看不到这三个字,所以选了最醒目的红色。旁边还有一堆绿色的标注:唯一、小二……
简韶沉默了。
简祈又得意地翻过来,给她展示背面。依然是大红大绿的配色,大字报的风格。
“只在家里穿吧。”简韶再三挣扎,委婉地说。
“为什么呀……”小祈很遗憾。
简韶怕他伤心,只能哄道:“因为你做的太好了,舍不得给别人看。”
小祈立马开心了,围着她转圈圈。
简韶想,是男朋友就这样高兴吗?或许身份的转变真的很重要吧。
简韶回忆起两个人还在平城的时候,小祈只有一点点的个头,像小狗崽一样,不会说话、不会用筷子和勺子,不坐板凳。
那个时候她只把他当宝宝,所以即便他做错了什么,她也从不苛求他。
直到这一次,她发现自己对他有了要求。希望他成熟一些,希望他能多为两个人的安全考虑一些,甚至产生了微妙的埋怨,觉得自己做出了牺牲,他就应该更听她的话。
简韶在自己的身上看到了母亲的影子,常常对她唠叨“要不是因为照顾你,我早就……”的母亲。
爱是看到爱人的无私和自己的卑劣,以及因为爱而不停战胜人性卑劣的时刻。
简韶在心里轻轻地念叨,妈妈,我好像真的爱上他了呢。你对我说过的话,今天终于被我打败了呢……我好想和他永远这样热忱地爱下去,直到打败所有不明亮的过往。我终于也要变得闪闪发亮了呢。
啊,原来她内心深处追求的“明亮”,不是一个世俗意义上成功的自己,而是初降人世的那一刻,最洁白无瑕的自己。
简韶想,妈妈,我一定会幸福的。请祝福我们,直到我重新变得天真、纯洁、质朴无华,像刚落到您肚子里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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