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页
“呃…这样很好。”沈熙笑得有些牵强,这也不能怪她,主要是她在为祖国的花朵担心。按司徒肆之前的生活作风,很难让沈熙不去担心。
但是,沈熙思想还是比较守旧的,以前司徒肆的工作经验,都是跟酒吧有关,她当过酒吧的服务生,还有吧台,之后又是调酒师,每晚都会有女人主动去勾搭她,她也几乎是来者不拒,还爱玩摩托车,时不时来个骑行远游不见人。沈熙觉得这样很不好,好不容易司徒肆肯辞掉酒吧的工作到dny工作,钱不多,也算稳定,沈熙才稍稍放下心来。没想到这时司徒肆居然又给她投了个炸弹。
算了算了,沈熙打算先不去想太多,去当教师没什么不好,家里长辈应该会高兴吧,总比终日里在酒吧混的好。
如今这社会,服务群众被视为傻子,崇尚科学被视为书呆子,辛勤劳动是没本事的体现,损人利已则变成了一种能耐,她司徒肆再三观不正,也不至于去危害社会危害祖国幼苗吧?何况,只要有学校肯收留她,老师这个工作还是比较稳定的。
想到这,沈熙也就放下心来。
司徒肆见她没有反对,暗自高兴了一下,给沈熙倒了一杯温水,道:“别喝太多咖啡,小心晚上又睡不好,晚餐想吃什么?我去买菜。”
“买你喜欢吃的就好。”沈熙带着些歉意,微笑着回司徒肆。这段时间工作量十分大,生活上的事情基本上都是司徒肆帮她打理的。
看着司徒肆那消瘦挺拔的身姿,沈熙居然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触。沈熙记得,她初初见到司徒肆之时,司徒肆才十四岁,当时还没她高。
那一天,沈熙打开门,于阴暗的房间中,见到的是一个用受伤困兽般的锐利眼神瞪任何靠近她的人的短发少女,仿佛一走近她,她便会伸出爪子毫不留情的撕裂对方。
如今,这少女已经长大成人了,磨平了爪子,那犀利的眼神也不再见踪影,还是一样纤细的身板,长了稍许的零乱短发,但身高已经飙升至一米七几,都比沈熙高半个头了,还会照顾人了。
沈熙的内心居然隐隐有种莫名的失落感,就像自己的孩子翅膀硬了,不再依赖她,要离开她了的那种感觉。
司徒肆出门了之后,沈熙将手伸向那杯冷掉的咖啡,手刚搭到杯柄,犹豫了一下,最终选择了司徒肆给她倒的那杯开水。
古人有句话说得好,“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这话,正合适那自告奋勇当那冷血妖受的女仆的郝诏阳。明明她有她的工作,有她的追求,偏偏于这时候,却自甘堕落的跑去当别人的佣人,被那董倪烟指使来指使去的,却还甘之如饴,两个字可以总结她的行为——犯贱。
董倪烟在生活方面也是一根筋,被人伺候惯了,那郝诏阳这么一说,她就真的当真了,于是她就朝郝诏阳道:“饿。”
低血糖引起的胃酸很要命,感觉是一肚子的酸水要往上冒,再不吃点东西就要去吐了。